2012-02-26 10:23:54ma1974

Makiyo與師大夜市

Makiyo和師大夜市事件的本質很類似。錯誤的行政行為導致社會的對立。在Makiyo案中,北市政府對Taxi司機開罰的政策,產生司機和乘客的衝突。在師大夜市案中,北市政府對業者開罰而不輔導,造成業者和居民對立。

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有行政權力的人表現出無能的樣子。此導致對立的雙方將互相重傷。這些問題都不是行政法能夠處理的。如果天龍國的官員就是這種等級,類似的爭議還是不斷會產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art. 31, para. 1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