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0 14:09:14尚未設定

創業有很大的風險?

聽了"遊戲橘子"的故事, 也和大家講了"生活工場"的興起, 感覺上創業好像充滿了風險和犧牲。另一方面,大家同時又埋怨為他人工作的辛苦,仰人鼻息而且不能完全享受自己努力的成果。假設全時間在他人的組織工作且收入全部定存是一個極端, 借了一億元(別人的錢)去創業(別人的時間)是另一個極端, 中間應該可以分為很多不同的等級。我們是不是可以找到自己最佳的位置: 以適度的風險而有最適度的報酬, 而不用在兩個極端中挑一個。

`為了衡量我們在創業/上班的光譜中落於何處, 可能須先瞭解創業的意義及自己事業中創業的成分有多高。即便是在別人的公司工作, 如果有可能獲得股票選擇權, 或許也能算是有創業成分的工作。反之, 即使是自己當老闆, 例如醫師,律師或顧問, 因為自己就是公司, 無法複製而且一旦人不在, 例如請病假, 事業立即停頓,在這裡並不列入所謂組織事業的經營。(可參考富爸爸系列)

依據被動收入(每月薪水三萬元)和資產收入(股利,存款利息,收房租或累積的退休金等由資產創造的月收入假設是一千元)的比例,若每月開支為兩萬元, 我們暫時定義兩種財務的指標來評估自己的”創業成分”:

1.財務安全商數:1,000/(30,000-1,000)= 3.4%
若達到100%時, 表示每月收入已平均分散到被動收入及資產收入。

2.財務自由商數: 1,000/20,000 = 5 %
若達到100%時,表示每月資產收入已可支付生活開支, 即使完全失去工作也生活無虞。

如果要我們辭掉目前的工作, 領出所有的存款去開公司是創業, 把”財務安全商數”和財務自由商數”由5%提高到10%也是一種創業, 而且更能激發我們的創造力而不一定要落於任一極端。

當然在套用資產組合理論時, 有以下的限制和啟示:
1. 投入的標的不可能太多;通常在他人組織工作必須投入一定的時數; 目前也有增加彈性的方法例如兼差從事自由業.(企業中的工作最好是有且沒有要求加班, 但加班有可能增加收入的變動薪。)

2. 即使在他人公司上班, 要儘量選擇有彈性的 (可改變自己上班時間/努力/加班/績效獎金來增加或減少收入的組織); 以這一點來說, 固定薪水的公務人員應該要有較高的薪水或者要有較空閒的時段如寒暑假才合算。或者相對創業預計收入薪水低的至少應可以選擇不用加班而保有自己的創業時間。

2. 當然, 還有一個重要的省略是非財務的投入因素包括投入的時間.在企業中工作可能不讓員工加班改善收入的彈性較差。

3. 上班的地方可以是未來自己企業的育成中心: 培養技術敏銳度, 未來的供應商和客戶, 在他人企業中實驗自己的創業模型。

4. 如何讓自己的工作有創業的成分: 可否有內部創業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