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4 22:33:41唱歌不好聽

過往雲煙

「我想,我們還是不要在一起了吧。」

我們曾經在一起過。
那時候,我在台北,他在台中。
他從來不跟比他小五歲以上的人在一起。
我比他小六歲。
那時候,他的朋友告訴他:如果你不踏出第一步,怎麼知道結果呢?
所以,他就在雪花一般的來信中,挑了一封,回信。
而那一封就是我寄的。

初次見面,他找了這個朋友一起吃飯。
我心裡想,怎麼會有這麼不顧形象的人。
拿著新買來的手機,吃飯的時候一直在玩鈴聲。
對於很注重「形象」的我,自是一大敗筆。
他依然故我,玩得很高興,更悽慘的是,穿著談吐都很糟。

到美術館區,找了家店,喝杯咖啡。
要成就一個好形象,並不是一天兩天可以做到的。
但是要毀掉一個人的形象,一個小時應該就綽綽有餘。
我想,除了他長得很可愛之外,其他的,真的一無可取。

下次到了台中,我還是先撥了個電話給他。
因為得借住他家一晚。
他沒考慮太多,就答應了。

之後,我們就保持著似有若無的關係。
我去台中,會自然而然的打給他,找他吃飯。
他也一貫地,用可有可無的口吻,告訴我他在上班,很忙,叫我先回去。

耶誕節,我從台北搭統聯,塞了將近四個小時的車,到了台中。
他被我逼迫,到車站來接我,不過只到7-11買了些零食,就回家了。
一到家,他倒頭就睡。
這是我跟「情人」過的,唯一的耶誕節。

很奇怪的是,十二月三十一日。
他問我要不要一起吃飯,這時候他在台北。
我答應了。
但是,我發現我答應的太早。
不只是跟他吃飯,還有他媽媽,他妹妹,她妹妹的男朋友。
這,是家族聚會吧。
醜公婆也有見媳婦的時候,何況在我沒有準備的日子...
還好,沒什麼大差錯,跟他妹妹也處的還好,玩玩撲克牌,就這樣消磨一晚。
我沒有在他家過夜,是他把我「請」回家的。

之後,零零散散發生了一些事情。
一連串的誤解,加上兩個人的理念不合,我提了分手。
「沒有在一起過,為什麼要提分手呢?」
這是朋友問我的時候,我固定的回答。
而且,還要面帶微笑。
心情,卻黯淡了下來。

之後,我們還是保持著似有若無的聯絡。
偶爾打個電話,看看最近的情況。
也知道他媽媽幫他安排了相親。
找了個論及婚嫁的對象。
「你真的想結婚嗎?」
「我也不能再這樣晃下去了吧,還有家人要照顧。」他這樣回答我。

他們在一起將近十個月吧,分手了。

2002年十一月,我當兵前一個月,我們約了碰面。
雖然已經年底,但是天氣還是很熱,太陽很大。
喝著咖啡連鎖店的劣質產品。
「我跟他分手了。」他淡淡地說。
「那,不是要結婚嗎?」
「先等等吧。」

到了我該回家的時間。
「如果...如果...還有機會的話,你還願意跟我在一起嗎?」
我有點呆滯。
我沒有準備要接受這樣的對話。
這劇本沒有寫。
你不是好演員,好演員不會悖離劇本演出。
「我在考慮。」
對於我,舊愛有一定的熟悉程度。
習慣的相處模式,習慣的香味,習慣的對話,習慣的...

在當兵的前兩天,我提了分手。
這次,是真的分手了吧。


「我想,我們還是不要在一起了吧。」
「那...我們以後還是不要再聯絡了,我怕你打給我,會讓我以為還有機會。」

掛了電話,我哭了。

這是我所承認的,第一段戀愛。

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勇氣打電話給他。
希望他找到一個好的歸宿,如他所說,找個人結婚生子穩定下來。

情人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