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6 11:43:28Katie
信義、士林區四筆地上權土地 12月底擬對外招商
為促進臺市市有財產永續經營、提升市有財產使用效,臺市政府財政局依臺市市有財產管自治條第65條規定,擬將本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28、29、30
地號等3筆市有土地(街廓編號A20、A18、A15),及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573地號土地等二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由民間業者開發及營運。
財政局表示,前開二基地均處極佳區位,其中,A15、A18、A20基地緊鄰臺北101大樓,位處信義計畫區核心地帶,不僅商業發展繁榮,為觀光客造訪臺北必遊之處,更為外資陸資駐臺辦公之首選,未來得標人可結合周邊商場,打造成為觀光、娛樂、購物及辦公的國際級商辦中心。
另外,士林區福林段二小段573地號土地,位處士林官邸旁,具有三大投資優勢。
首先,就投資金額來說,整體投資規模適中,對於一般投資人無論是開發商、旅館業者等皆可參與;其次是區位上的優勢,基地臨士林捷運站步行距離約10分鐘,對外交通便利性,可迅速連接松山機場及國道高速公路,且於半小時車程距離之輻射範圍,涵蓋士林夜市、故宮博物院、陽明山、天文館等,對於觀光旅遊、遊憩休閒等方面提供良好發展條件;最後,基地因鄰近士林官邸,極具特殊歷史定位,士林官邸前身為日據時代之「士林園藝試驗分所」,後為蔣介石先生在臺北士林的行館,曾接待過當時美國總統艾森豪、副總統尼克森,對於中國近代史影響深遠,現已為國定古蹟,勢必大幅增進本案開發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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