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7 21:44:50Joooephy
Bad News
2008年6月17日 政府就時代廣場向九倉索償
政府入稟高等法院,就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公眾休憩用地違規出租,向九倉索償。
政府與九龍倉在1993年達成協議,以3017平方米公共空間換取更高的樓面面積,而公共空間容許展覽及臨時結構,但須獲屋宇署批准,及只准收取水電費用。
入稟狀指出,時代廣場將有關公共空間,收取每日由2.8萬至12萬多元租金,獲得未經批准的利潤,須向政府賠償。
政府入稟高等法院,就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公眾休憩用地違規出租,向九倉索償。
政府與九龍倉在1993年達成協議,以3017平方米公共空間換取更高的樓面面積,而公共空間容許展覽及臨時結構,但須獲屋宇署批准,及只准收取水電費用。
入稟狀指出,時代廣場將有關公共空間,收取每日由2.8萬至12萬多元租金,獲得未經批准的利潤,須向政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