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7 14:32:07玉米

不公平的相對論

其實三歲的家蓉,常常讓媽媽很頭疼,對某些事情有某些莫名的堅持不說,粘媽媽粘得緊,常常不顧時機到底對不對,一逕兒要媽媽抱。

如果媽媽將生活速度放慢,如果週遭的大人都將腳步放慢,其實孩子的哭鬧,都不那麼嚴重,都有可以不用打、不用罵就可以解決的方法。

可是大人的生活過得太匆促,沒有時間和孩子耗,沒有耐心,沒有體力,沒有意願和孩子慢慢的過日子,所以常常有些時候,就動怒了,也動手了。

可是仔細想起來,家蓉的反應真的有到必須捱打捱罵的程度嗎?多半只是因為她是『姊姊』,而『姊姊』應該是成熟而懂事。

如果家蓉是個獨生女,這時候應該還是被當娃娃一樣看待,就像家裡讀大班的嘟嘟,充其量,也只是個幼稚園大班的孩子,只是因為家裡的娃娃兵中他年紀最長,於是常常被超齡的要求。

隔壁大嘟嘟一歲的澤澤,因為在所有表堂兄弟姊妹中年紀最小,現在依然可以無法無天的允需允求。

當初在國小教書的時候,對小一小二的孩子總是因為覺得他們年紀尚小,許多不允許其他年級做的事情,小一小二都有獲免權去嘗試。後來到了幼稚園,小一小二的立刻升級為大哥哥大姊姊,當然,被限制的事情就增多了些。然後見到小班的學生,就覺得大班的娃兒都長大了許多。有了一歲十個月的萱萱,三歲的家蓉變成姊姊,五歲的咪咪成了大姊姊,六歲多的嘟嘟已經是小大人。

孩子,因為不公平的比較,被給予不公平的要求。實際上,和其他更大的孩子比起來,他們其實還那麼點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