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傳出疑因爭風吃醋男子被殺傷四名犯嫌被聲押獲准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永康區復國一路十月二十五日深夜十一時許,發生一起疑因爭風吃醋當街殺人事件,被害人被殺傷送醫救治,永康分局據報循線緝獲王姓男子等四人,犯嫌矢口否認涉案,並堅拒吐露在逃犯嫌身分,全案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檢察官並聲押禁見、禁止通信四人獲准。
永康分局警方指出,十月二十五日深夜十一時許,在永康區復國一路有兩群人發生群毆,警網到場時打架的人一哄而散,其中一人被殺傷送醫急救,警方查出現場有兩方人馬疑因感情問題爭風吃醋,其中一方五人打殺被害人這方二人,被害人逃跑不及被殺傷送醫救治。
警方循線緝獲王姓男子等四名二十多歲犯嫌到案,起獲一支棍棒,但作案刀械未起獲;王嫌等人到案後極不配合警方釐清調查案情,也堅拒吐露另一在逃犯嫌身分,警方懷疑在逃犯嫌就是持刀逞兇男子。警方偵訊後於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將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四人。警方將待被害人傷勢穩定後,進一步釐清案情,並追緝在逃犯嫌到案中。檢察官訊後將四人聲請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本案經檢察官聲押,王嫌等人雖矢口否認有何殺人之主觀犯意,惟有證人之證述及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證,足認被告等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及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等否認殺人犯行,其供詞避重就輕,與證人證述等犯罪細節有所不一致,且本案尚有共犯尚未到案,以釐清案情,參以現今網路資訊發達及現今通訊軟體技術便捷、迅速、私密之特性,若令被告等交保在外,非不得透過手機或電腦所載通訊軟體與共犯進行聯繫,有事實足認有刑事訴訟法之勾串共犯及滅證之虞。且被告所犯殺人未遂罪嫌,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刑度極重,此等重罪本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可預期被告目前確有逃亡以規避日後審判及刑罰執行之強烈動機,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具有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認均有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