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6 18:12:50coolanews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業者蔡姓被告二人不服羈押提抗告成功改裁重保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光電不法犯罪,其中光電業者蔡清旭、蔡月娥涉嫌銀行法等罪嫌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蔡嫌二人不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重裁,法院晚上改裁蔡嫌二人各以五百萬、四百萬元交保,限制居住出海及每週一下午五時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審理後指出,被告蔡清旭、蔡月娥違反銀行法等案件,依照卷內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詞,足認被告二人犯罪嫌疑均重大。被告二人雖自一一二年迄今有多次出入境紀錄,然出國均僅短短數日,且被告等出國期間已遭檢警發動偵查及搜索,被告二人出國後仍回國,尚難據此認被告二人有逃亡之情形。被告二人雖具相當資力,然檢察官就此並未舉證證明被告二人有將相關資產移至國外之情形,參酌檢方獲得之證據,被告二人應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被告二人所為,已為檢警及稅捐稽征機關發現,而列為重點監管對象,被告二人甚難有再次為相同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之情形,況檢察官亦未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被告二人有再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考量被告二人雖無羈押之必要,然仍應以重保等替代羈押手段以確保被告等人日後可遵期到庭接受偵查、審判。諭知被告蔡清旭以新台幣五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被告蔡月娥以新台幣四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均限制出境、出海,並命被告二人於每週一下午五時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台南地檢署積極偵辦綠能相關弊案,繼偵辦光電業者力暘集團涉嫌與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案,十月十五日南檢發動搜索,帶回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及相關廠商等人,檢方調查,郭再欽涉嫌與光電工程業者合作,先出售學甲兩筆土地土方,而後於該土地違法回填爐渣,牟取不法利益,再由光電業者用人頭買下該土地,再向銀行借貸三億多。陳姓被告、蔡清旭、蔡月娥等三人,利用虛假文件向銀行詐貸,且有逃亡、串供之虞,依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向法院聲押,台南地院以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郭再欽等二人則各以三十、十萬元交保。

台南地院羈押裁定陳姓被告、蔡清旭、蔡月娥等三人羈押禁見、禁止通信,惟蔡嫌二人不服羈押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以檢方檢具之證據並未能有力佐證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或勾串共犯或證人、逃亡之虞,有非羈押被告二人無法追訴審判情事,於十月二十五日下午裁定撤銷台南地院原羈押禁見、禁止通信等裁定,發還台南地院重裁,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審理,於二十五日深夜裁定二人以重保、制住住居、出海及每週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