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17:58:55coolanews
酒駕重罰三十六萬元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清償罰鍰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段姓男子於一一二年二月間騎機車在永康區中山南路與中山東路口,被警方攔查檢測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因十年內第三次以上酒駕遭台南交通局重罰新台幣三十六萬元,逾期未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清償罰鍰。
台南分署表示,本案一一三年六月間在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段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銀行回覆足額扣押存款,日前核發收取命令交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收取,以清償全部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酒駕零容忍」,在飲酒之後,應多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計程車代步切勿自行開車,共同維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