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署偵辦新世紀賽鴿聯合會成員涉犯聚眾賭博等案依法起訴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新世紀賽鴿聯合會成員涉犯聚眾賭博、詐欺、違反動保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檢察官起訴莊姓被告等七名鴿會幹部、王姓被告等七名虛擬鴿舍人頭及三十二名賽鴿賭客等人,向院聲請沒入犯罪不法所得共約二億元。
台南地檢署陳鋕銘檢察官自一一二年六月起,指揮台南市警刑警大隊、新營、佳里、學甲、麻豆等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偵辦台南市麻豆區「新世紀賽鴿聯合會」以舉辦賽鴿賭博及以「虛擬鴿舍」(即無實際存在鴿舍,而虛報參賽,或只以少量他鴿舍賽鴿參賽)、「人頭鴿舍」(即鴿會幹部勾結以人頭參賽),透過更換賽鴿、偽造成績等作弊手段詐取彩金等方式牟利,經一年多蒐證調查後,檢察官認「新世紀賽鴿聯合會」莊姓被告等七名鴿會幹部、王姓被告等七名虛擬鴿舍人頭及三十二名賽鴿賭客等人,分別涉犯聚眾賭博及普通賭博、加重詐欺、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於六月十七日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
經調查上開「新世紀賽鴿聯合會」自一一一年春季賽迄一一二年夏季賽公告賭金高達新台幣四億三二0二萬五五00元;檢察官乃向法院聲請沒收上開鴿會各季賽鴿賭博五%抽頭金之不法利益共一九九四萬四六五0元、莊姓被告等鴿會幹部詐欺不法所得共八四七0萬二0一二元、各人頭鴿舍會員獲取總計不法利益約八七00餘萬元、賽鴿賭客透過賽鴿賭博獲取不法利益總計約一四六七萬餘元;另亦聲請沒收作為賭博工具扣押之賽鴿共三一三隻,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另檢察官對本案坦承犯行之六十一名賽鴿賭客為緩起訴處分,附帶緩起訴處分條件包括繳納不法所得、繳納扣押後逸失賽鴿同等價額之緩起訴處分金,飼養扣押賽鴿二年並定期回報賽鴿健康狀況,以及參加動保處及動保團體提供之法治教育、動保生命教育。
南檢指出,依動物保護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賭博目的之動物競技為非法行為,而國內賽鴿一生一賽制及海上長程賽鴿活動造成大量死亡的賽鴿競技,實屬殘忍之動物競技活動,希望透過檢察官對本案之偵辦,提醒主辦賽鴿活動之鴿會應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調整賽鴿比賽制度,復歸正常動物競技娛樂,勿罹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