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8 22:53:55coolanews

為毒品殺人棄屍防風林野狗啃食判刑十七年上訴駁回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安南區北汕尾,一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有蚵民在一處防風林中發現一群野狗啃屍,台南市警三分局查出是毒販林文宗與吳姓藥腳有毒品糾紛,林男夥同謝、杜二名友人約吳男外出談判,雙方發生爭執,林男憤而持改造手槍朝死者右胸開二槍射殺,林男事後向警方自首,台南地院一審判他十七年徒刑,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十一月二十八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許,有民眾在北汕尾一處防風林中發現一群野狗聚集,好奇上前查看,竟見狗群竟在啃食人類屍體,嚇得急忙報警,台南市警三分局到場勘查鑑識,死者身體外觀,包括左腳、右手及左手小臂僅剩骨頭。警方現場一百公尺外廢棄蚵殼堆,發現黑色手提包,內有二把改造手槍及二顆制式子彈及四十六顆改造子彈。

案經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警還在調查時,在三十一日下午三時許,犯案的五十多歲林文宗自知難逃法網,主動前往警局自首,並說明作案過程,檢警初步了解,林嫌從事屠宰業,長期吸食毒品,與四十一歲的死者吳男過去曾發生過毒品糾紛,十月二十九日當天二人約出碰面談判。

林男邀約不知情的杜姓男子駕駛林男的小客車、搭載同樣不知情的謝姓男子,到台南安南區北安橋下的府安路,接載吳男上車,林男坐在車子副駕駛座、吳男坐在駕駛座後方座位、謝男坐副駕駛座後方座位,十月二十九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許,車子行經台南七股區往將軍區的台十七線北向路段時,雙方在車內一言不合爆發口角,林嫌氣不過,憤而持槍射殺吳男,隨後將他棄屍於防風林中。

台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以林文宗持有槍砲罪判五年二月徒刑、殺人罪判十三年、遺棄屍體罪判一年,合併應服刑十七年;杜與謝二人以棄屍罪各判十月及八月徒刑。本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合議庭於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林男一審原判十七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