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5 16:34:22coolanews

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貪污案起訴八人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高姓里長,涉嫌於台南市安南區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收賄一千三百萬元案,檢察官九月五日下午將郭信良等八人提起公訴,蔡姓男子不起訴處分,檢方指出郭信良、高姓里長等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台南地檢署吳維仁主任檢察官及林怡君、徐書翰檢察官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偵辦台南市議會前議長、台南市議員郭信良等涉嫌貪污案件,檢察官認為郭信良前曾擔任台南市議會議長,依法具有議決法規、預算、審查決算、質詢行政機關等法定職權,高姓里長則擔任台南市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長期擔任郭信良服務團隊成員。高嫌因知悉轄區內佃西重劃案有利可圖,於一0八年間接洽佃西重劃案業者欲購買抵費地,惟協議未果而未能完成買賣,郭信良、高里長竟共謀,由郭信良於一一0年六月間出面,以高姓里長曾向佃西重劃案業者提議買賣抵費地為端由,向業者強索財物賄賂,廖姓業者因恐郭信良憑藉議長身分介入佃西重劃案進度,且思及日後辦理相關程序中可獲得郭信良協助,同意支付賄款共新台幣一千三百萬元,一一0年六月九日支付現金五百萬元.同年九月八日支付現金八百萬元與郭、高二人。

檢察官認被告郭信良等二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另廖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均提起公訴。

高姓里長等人為掩飾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犯行,一一二年五月十一日高姓里長與郭信良一同前往台北某律師事務所諮商,高姓里長同日返回台南後,即委由不知情之郭信良服務處助理黃姓助理製作內容為高姓里長與被告黃姓男子等四人合資購買抵費地不成,最後以一千三百萬元和解之假契約,並由黃姓男子等人前來簽名,試圖以假契約掩飾收賄一千三百萬元之流向,而黃姓男子等四人亦配合高姓里長指示,於一一二年七月六日在台南地檢署偵查中作偽證。檢察官認被告高里長涉犯刑法第教唆偽證罪嫌;黃嫌四人均犯偽證罪嫌,亦提起公訴。

另,被告郭姓律師在擔任高姓里長辯護人期間,明知高姓里長遭羈押禁見,竟於一一二年七月間在法院閱卷時,以手機翻拍記載本案重要情節之偵訊筆錄,並將截圖照片傳送予即將於南檢出庭之被告高里長黃姓妻子,檢察官認被告郭姓律師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嫌,提起公訴(律師懲戒部分另依法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另名蔡姓被告因難認與郭信良等二人犯行有共犯關係,另為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認為郭信良及高姓里長二人,向轄區土地重劃業者而為前揭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且收取高達一千三百萬元之賄款,實有辱官箴,應予嚴懲,且被告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另被告郭姓律師身為執業律師,明知偵查不公開原則,竟將執行業務所得之偵查秘密內容洩漏他人,嚴重違反職業倫理,且阻礙犯罪偵查,犯後態度亦不佳,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本案一千三百萬元元賄款係犯罪所得,請依法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