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1 17:38:00coolanews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法院裁定延押二個月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被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搜索,查扣現金共三十萬元及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陳凱凌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惟羈押期二個月將屆,南檢再提延押聲請,台南地院二月二十一日下午裁定從二月二十三日起延押二月、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指出:針對台南地檢署就被告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聲請延押案件,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諭知陳凱凌之羈押期間,自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起延長二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政府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將傳喚到案的陳凱凌當庭逮捕,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於十二月二十三日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台南地檢署指出,陳凱凌遭法官裁定羈押迄今將屆二個月,首度羈押期限將屆滿,承辦檢察官於二月十五日以重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已向台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台南地院於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召開延押庭審理,法官裁定延押二月,並禁見、禁止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