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18:07:47coolanews

台南市里長候選人現金賄選南檢起訴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錢姓里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查出該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於十月至十一月間,分別與呂姓樁腳等三人,共同基於投票行賄之犯意聯絡,由里長候選人親自或指示呂姓樁腳三人以每票二千元之代價,分別向該里具有投票權之陳姓選民等十七人期約賄選,檢察官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將錢姓被告等人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佰達與林容萱、王宇承、黃慶瑋、蔡宜玲及李政賢檢察官共同組成專案團隊,於十一月十五日,指揮台南市警玉井分局、台南市調查處、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警刑警大隊、第四分局、善化分局、麻豆分局及南檢署黑金組檢察事務官,偵辦錢姓里長候選人現金賄選案,持搜索票前往錢姓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現金新台幣十餘萬元等物,並拘提里長候選人及其洪姓樁腳1人,另傳喚沈姓樁腳及二十多位選民以釐清案情。

檢警調指出,該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竟於十月至十一月間,分別與呂姓樁腳三人共同基於投票行賄之犯意聯絡,由里長候選人親自或指示呂姓樁腳三人以每票新台幣二千元之代價,分別向該里具有投票權之陳姓選民等十七人行求、期約,並交付二千元至八千元不等之現金賄賂金額為對價,約定其等於十一月二十六日之里長選舉時,投票給該里長候選人,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十一月十五日檢察官指揮警調持搜索票在里長候選人住處扣得現金十餘萬元等物,而收賄之選民目前已繳回賄款約七萬八千餘元。

檢方認為錢姓里長候選人及呂姓樁腳三所為,均係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絡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陳姓選民等十七人則涉犯刑法之投票收賄罪嫌,檢察官均為緩起訴處分。

台南地檢署葉淑文檢察長再次強調,在距離投票日最後一天,候選人或其樁腳絕不要心存僥倖心態。也呼籲民眾,若曾經接獲候選人直接或透過他人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仍然可以電話、傳真、寄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南檢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依法嚴加保密。期盼共同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