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女通緝犯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攔查逮捕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所長周有謚、警員李英誌等二員,在五月二日凌晨三時許,在西門路二段發現一對共乘機車之男女,其中附載女乘客未載安全帽,經員警攔下盤查,查出該名四十七歲林女係名四條通緝的通緝犯,當場將林女逮捕歸案。
警方盤查過程得知該男女二人剛認識,正準備前往吃消夜。女子以未帶證件為由向警方口述身分證字號查詢,盤查中周所長發現女子緊握手中皮包且神情有異,經請其打開受檢時恰好掉出一張身分證,且與其所報證號及姓名不符,再經警仔細核對,赫然發現該四十七歲林姓女子因涉嫌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傷害等案件,經多處法院及檢察署發布通緝,且逃亡長達近十三年,林女見難逃法網,乖乖束手就擒,結束漫長逃亡生涯。
林女原住居新北市三重地區,於二00七至二00九年間陸續犯下偽造文書、詐欺、偽造有價證券、傷害等案件,並於二00九年五月起陸續為桃園地方法院、台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其為躲避查緝也遠逃至南部躲藏。在五月二日凌晨與新認識之男性朋友共乘機車欲前往中西區吃消夜,不料因未載安全帽為警攔下,因其之前曾有用朋友之身分來蒙混檢查過關之經驗,此次故技重施,不料為員警察覺其異常舉動,在仔細盤檢中讓其慌張掉落皮包內之自身證件為警識破其通緝身分。
在警方帶回調查中得知其夜間因前往吃飯途中為員警查獲逮捕而尚未進餐,員警也即拿出1碗泡麵請其果腹,也讓其頓時五味雜陳,久久心情無法平復。訊後警方將其解送法院、地檢署歸案,也結束其長達十三年之逃亡生活。
圖:台南市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所長周有謚、警員李英誌等二員,攔查未戴安全帽的機車乘客,意外查獲四條通緝的林女歸案。(記者林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