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20:57:25coolanews
南檢偵辦台南區公所陳姓技工收賄案法院十萬元交保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指稱,台南市區公所之陳姓技工,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向廠商收賄及詐取財物,南調組即報檢察官蔡佰達指揮偵辦,七月二十八日指揮南調組廉政官持搜索票,針對涉及行賄及收賄之四名被告進行搜索,並傳喚四名被告與二名證人到案,經向法院聲押禁見陳員,法院裁定十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後認陳姓技工於一0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一0八年二、三月間為止,係承辦該區道路挖掘之路證核發及竣工後之接管審核等業務,被控利用其承辦仁德區道路挖掘之路證核發及接管審核相關業務,而有裁量可加速或拖延准駁等權限之機會,向承包該區公所工程之廠商蔡姓、黃姓業者索取賄絡,蔡及黃二人為求工程得以順利進行,乃交付機車、冷氣機等賄絡予陳員,並要求將冷氣機安裝於陳員之羅姓配偶所經營之飲食店內,陳員並利用職務上機會,向承包商佯稱違反「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要求支付工程款十%之費用以確保不被裁罰,並由廠商先行支付一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陳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收受賄賂及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陳員之配偶羅女具保三萬元,二名涉嫌行賄之廠商均請回。案經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將陳姓技工諭知交保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