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19:19:30coolanews
機車騎上國道要開單告發罰三千元以上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有網友在臉書社PO文一段影片,影片中可看見一部機車在國道一號上行駛,引起網友熱議,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對於網友一月三十日上傳影片「機車行駛國道」一案,警方查看該影片係發生於國道一號北向仁德路段,一部機車由台八十六線仁德系統駛入國道1號往北行駛。
警方說,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機車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四項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則依第九十二條第七項第1款之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本案請民眾檢附相關影片資料向該隊檢舉,警方會依法查處。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呼籲用路人,民眾騎乘機車勿上高速公路,如已誤入高速公路後請立即於路肩停車,警方會立即前往處理,千萬不要於高速公路車道上任意行駛,以防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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