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9 18:15:00coolanews

王定宇邱姓助理大麻案法院裁定三十萬元交保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中市警三分局十一月十八日凌晨南下台南市東區,在立委王定宇二十六歲邱姓助理住處查獲大麻成品、半成品共四十多公克,及一株大麻活株,全案經依毒品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以邱嫌犯嫌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十九日下午裁定邱嫌三十萬元交保。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指出,有關立委助理涉犯販賣大麻聲請羈押案,法院審酌邱姓被告對於檢察官聲請羈押事實承認與否之態度,以及經警扣得第二級毒品大麻,並在住處扣得大麻活株等物,復有相關證人之證詞、通訊軟體對話截圖等,在卷可為佐證,因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製造、販賣毒品罪,犯罪嫌疑重大。

對於檢察官固以查獲被告時,有可疑車輛尾隨,被告之通訊軟體工作群組刪除,因認被告有串證及滅證之事實,惟查所謂可疑車輛尾隨,卷內並無事證證明與被告有關,被告的工作群組是遭刪除,並非自己刪除,且無證據證明該工作群組與販賣大麻有關,故尚難據此認被告有串證之滅證之虞。

法院審理認為認被告供詞固與證人所供相左,惟查該部分已經該證人於警偵訊中結證在卷,亦有證人證詞及相關通訊軟體對話在卷可佐,故就案情之偵明,應不致生重大影響。另審酌被告涉犯為最重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且另有上游及藥腳未到案,而有羈押原因及相當理由,惟法院認若予以相當金額具保,並諭知相當條件,即得保全被告與將來偵審及執行程序。法官諭知被告得於二十四小時以新台幣三十萬元具保免予羈押,並禁止出境、出海,並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本案之相關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