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南區清潔隊員摸魚溜班長達十年遭人爆料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市環保局安南區清潔區隊陳姓隊員遭人舉報指控,上班時間趁地利之便,偷溜回家休息,這種情況疑長達十年,前任隊長曾接獲檢舉,卻疑似陳男有「後台」該案不了了之,舉報人經一年多的蒐證,深怕又像先前一樣被長官「吃案」,改向媒體爆料,要求給勤奮的清潔人員一個公道。
據了解,該名遭舉報指控的陳姓清潔人員已有十二年的年資,在清潔隊掃地班騎士隊,負責騎車撿拾道路垃圾,依工作規定,上班時間每工作五十分鐘休息十分鐘,休息時間不得離開工作區域(路線),而陳男負責的工作區域(路線)離他家很近,陳男利用地利之便,上班時間騎公務車回家摸魚「休息」,每次時間都超過一個小時,舉報者指控,甚至假日加班時,陳男溜回家一待就整個下午,這樣「摸魚溜班」的行為,疑似長達十年之久。
舉報者還指出,清潔隊隊員每個人都知道,掃地班騎士隊是「爽缺」,不但工作輕鬆,且安排的工作區域(路線)都被離住家不遠;安南區隊掃地班騎士隊只有二個隊員,另一位年資僅二、三年的吳姓隊員,也有樣學樣,上班時間偷溜回家休息。安南區隊大部分的人都知道陳男離譜摸魚行徑,這十年來,陳男敢有恃無恐,公然在上班時間回家摸魚,疑似陳男有「後台」罩他。
舉報者強調,前任隊長曾接獲檢舉,但完全不聞不問「將案子吃了」,讓知情的人個個敢怒不敢言,這次他耗費苦心,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蒐證,不敢再向長官依法舉報,就又被「吃案」,所以直接找媒體投訴這不公不正行為。據了解,舉報者提供資料十分詳實,陳員出入家裡的時間及影像都有確紀錄,十分有心。
環保局初步查證說明如下:一、本案於一0八年三月十五日經舉報該陳姓隊員常擅離工作崗位,經因當時的證據不夠充分,因此前隊長無法依本勞工工作規則追責。二、該陳隊員經民眾爆料溜班情事,目前已查證中,如查證屬實,將依情節輕重懲處,輕者記過且降調為臨時工,調離原單位並調職務,情節嚴重者,即予解僱,另外如涉及不法盜領加班費,將追究刑法上責任;七月六日環保局已在第一時間先調整陳姓隊員工作職務,靜待調查結果作後續處置。三、台南市環保局持續嚴格要求各區隊加強教育與管理,落實勤務管理,同仁於執勤時間應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違規情事者,從嚴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