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刑警大隊瓦解販賣改造槍械集團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局指出,今年統計至四月十六日止,警方共計查獲各類槍械四十五枝、子彈六七一顆,較去年同期所查獲的槍械三十五枝、子彈三一一顆,增加十枝槍械、子彈三六0顆,其中查獲的改造槍械有四十一枝,占所有槍械的九十一%,警方針對一0八年迄今查獲之各式改造槍械進行分析比對,深入追查破獲販賣改造槍械集團。
台南市警刑警大隊偵四隊於一0八年十二月間追查保安警察大隊查獲蘇姓男子持有改造槍彈案,經向上溯源,比對轄內改造槍枝特性後,查知有多把改造槍彈係從台南市南區1家模型槍店所購買,經過濾相關資料,發現該店經營者王姓男子,雖經營販賣操作(模擬)槍,但透過林姓、胡姓共犯等人改造槍彈後對外販賣牟利。
經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信勇指揮偵辦,經三個多月跟監、蒐證後分析,認王嫌等3人販賣改造槍彈不法事證明確,一0九年三月底、四月初期間同步執行拘提、逮捕及搜索行動,順利查獲仿制式霰彈長槍一支、各式操作(模擬)長槍九支、各式操作(模擬)手槍五十六支、彈殼二顆、改造子彈五顆、改造工具及零件一批、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一包一點四八公克、愷他命毒品四包十一點三一公克、吸食器等。全案將王、林、胡等三人依涉嫌槍砲及毒品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經台南地院裁定三名嫌犯均羈押。
市警局指出,鑒於國內廠商所販賣品質精良之操作槍流入市面,改造槍枝技術門檻大輻降低,改造槍枝成品之殺傷力已等同制式槍枝,且現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於改造槍枝之刑度較制式槍枝為低,犯罪集團為降低刑責,轉而購買改造槍枝使用,萬一遭檢警查獲時,所承擔之刑責比制式槍枝更輕,因此催生大量擁有改造槍枝技術者以改造槍彈牟利,販賣給予持槍犯罪者,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刑警大隊大隊長林宏昇表示,為防止改造槍枝過於氾濫,市警局全面追查轄內槍械來源,本案能將該不法販賣槍械集團一舉查獲,切斷改造槍枝貨源,且此時政府正提報立法院推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對於維護社會治安具有指標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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