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23:00:00bba499

廣告比一比! (12/01/22:00截止留言)

幾年前台新銀行播出了一支廣告:

然後再來看看下面的可口可樂廣告:

請問你對這兩支廣告有何看法?

談談你對抄襲或模仿的看法。

09153373 2024-11-30 23:29:28

可口可樂的廣告以「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為核心訊息,感人地表現了善行如何形成良性循環並回到自身的過程。特別是廣告中,一位女子在丟失了鳥之後,將可口可樂分給男子的小小善舉,逐步傳遞到孩子、乞丐、老人,最終回到她身上,這個過程讓觀眾感受到溫暖的情感。該廣告將產品的品牌形象自然地與「幸福」和「善行」的象徵聯繫起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相對而言,台新銀行的廣告採用了與可口可樂類似的敘事結構和展開方式,但訊息的重點有所不同。廣告的核心在於傳達「使用他們的信用卡可以獲得好處」的訊息。這種呈現方式顯得較為商業化,感動程度有所下降,更多地強調產品的實際利益,而缺少了故事中的溫暖感。

看完這兩支廣告,我的想法是,如果台新銀行希望模仿可口可樂的形式,那麼不應僅僅停留在故事結構的模仿上,而是應該透過自身的詮釋來傳達訊息。例如,在保持善行循環這一大框架的基礎上,將產品的品牌形象自然地融入其中來構建故事,這樣的呈現可能會帶來更好的效果。然而,現有的廣告給人的感覺是,台新銀行僅僅將可口可樂的訊息換成了「利益的循環」,因此難以帶來深刻的故事或感動。

至於他們是否有意抄襲,還是只是試圖模仿,無從得知。但這支廣告給人一種未能充分理解原作並重新詮釋的印象,反而像是直接複製了形式。這一點最終使大眾產生了「這是不是抄襲?」的懷疑。

【好的模仿作品有,但好的抄襲作品沒有。】

我認為,好的模仿需要以對原作的深刻理解和重新詮釋為前提。不僅僅是簡單地模仿故事結構,而是在這個結構中創造新的價值,並以自身的視角重新構建原作的訊息。唯有如此,模仿才能轉化為創造。事實上,卓越的模仿作品甚至可能超越原作。但要實現這一點,對原作的尊重以及導演的創造性解讀是必不可少的。

10153257 2024-11-30 22:58:37

我覺得就兩支影片都是採用分身的方式,可口可樂的影片會更吸引我,因為他在呈現上會有連續的感覺,也更清楚可以看到想要表達的內容;相對來說,台新銀行的影片再分身上面沒有連貫,感覺有點跳,所以我可能沒有那麼喜歡。
針對抄襲和模仿的看法,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畢竟通常我們看到覺得經典的、吸引人的內容都會想要借鑑,但是我認為如果要抄襲或模仿的話,一定會被拿來作比較,所以如果做出來的結果比原本借鑑的版本失敗的話,我想那就會變成是一支失敗的廣告了。

10153118 2024-11-30 21:18:19

以我自己在短影音發達的時代,看待抄襲模仿,其實覺得影片被翻拍模仿是蠻常見的事,就是各時期的Trend被不同人呈現;但如果是以廣告,是有酬勞收入的角度看待,就是另一回事,抄襲「概念」在著作權上沒有明確違法,只有道德上的問題,兩支片只有概念雷同,觀眾的角度只會覺得兩則廣告很像,沒有一樣。我認為以道德觀點出發,如果有經過原創同意,使用雷同概念去製作並且有創新的理念,作品會更令人欽佩。如果單獨看兩則廣告,會認為兩則都是吸引人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