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平均二天有一人車禍死亡
【記者張雅菁/南市報導】台南市警局統計,今年一至四月份,台南市發生五十六件A1類死亡車禍,共造成五十八人死亡,平均每二天便有一個家庭面對摯親家人出門後,在馬路死於非命突如其來惡耗!台南市警方將強力取締違規,維護人民生命安全。
警方說,縱使這個數字,不再是六都最高;然而每個「一」血淋淋的疊加,都意謂著一條寶貴性命的驟逝、一段精彩人生的莫名休止,僅存的只有亡者親友一輩子的慟……。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翁誌宏感同身受,基於確保全民交通安全、捍衛各族群守法用路人權益的立場,率領道安執法小組團隊全員硬起來,不僅對症下藥,將持續加把勁、加緊腳步,強化事故防制相關交通執法、教育宣導及工程改善建議作為!
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歸納這些特性,發生時段在上午六~十二時二十一件最多(三十七點五%)、中午十二~下午六時十七件次多(三十%)、晚上六至十二時十一件再次之(二十%),凌晨0~六時七件(十二點五%)。路段前三名均為省道,台二十線八件(新化三件,左鎮、南化、玉井、永康、東區各一件)最多、台十九甲線六件(新化三件、關廟二件、下營一件)次多、台十七線(將軍、北、南區)三件再次之;另台三線玉井南化路段、市道一六五線白河六甲路段、市道一七二線新營白河路段、市道一七六線麻豆路段、仁德區文華路虎山路段各發生二件。
肇事因素部分,九成案件主要歸責車輛駕駛人,前五大因素先後為「未注意車前狀態」十九件、「未依規定讓車」九件、「違反號誌管制或指示」六件、「酒後駕車失控」四件、「超速失控」三件;另行人為肇事主因占一成,均為穿越道路「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設施」或「於雙黃線穿越道路」。此外,這些死亡車禍中,機動車輛涉案駕駛人無適格駕照(含越級、吊扣、吊銷、無照)有十六件十六人(占二十九%,其中十一人死亡);另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或繫安全帶有十五件十六人(占二十七%,其中十二人死亡;機車騎士八人、汽車駕駛四人)。
台南市警局為有效消弭上述嚴重釀禍的交通違規肇事因子,仍會以剛柔並濟手段,促使各族群用路人遵守交通法令與相對路權、讓用路安全多一份保障。除持續辦理「火金姑」護老行動及「萌騎士初領駕照之機車安全教育研習營」等客製化陸空聯合主題宣導教育活動外,已強化執法力道,策定「九大違規(包含『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無適格駕照』、『未戴(繫)安全帽(帶)』)執法專案,以及「監、警、環聯合稽查大貨車、改裝車」專案,常年綿密規劃於易肇事熱區,以定點、線上攔停稽查及科技舉證方式,針對車輛違規行為依法掣單,請用路人尊重生命,切勿心存僥倖。
警方強調,絕多數車禍的發生,是可以透過「守法、注意、避讓」避免的,「高額賠償金及官司精神壓力」與「0.1秒的時間價值」之間的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