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就地掩埋有害事業廢棄物南檢羈押二人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彭盛智檢察官,偵辦國內不銹鋼冷軋板材供應大廠千興有限公司,疑將事業所產生的廢棄物回填至公司廠區土地下,違反廢棄物清法案件,七月九日指揮警環人員持搜索票,搜索涉案公司及負責人等住所,並在該公司廠區空地進行開挖,同時傳喚、拘提涉案人及證人共十七人到案,其中負責人葉碩堂、副廠長孫世國聲押獲准,另前葉姓負責人等五人以五至二十五萬元交保。
南檢指出,本案係南檢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去年八月間均接獲檢舉情資,指稱千興公司疑有將事業所產生之廢棄物回填至公司廠區土地下,認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行,即指派彭盛智檢察官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南區督察大隊於去年九、十月間前往千興公司廠區稽查,認千興公司有將事業所產出之污泥、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掩埋於廠區後方空地,經採集掩埋事業廢棄物樣品化驗,發現所含重金屬總鉻、六價格濃度均逾標準值,而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隨即與南檢檢察事務官、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台南市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於七月九日指揮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台南市環保局及工務局前往千興公司廠區等三處所執行搜索,開挖廠區南側空地、後方三角土地、退火爐下凹區等八處土地掩埋之事業廢棄物。發現千興公司將事業廢棄物就地掩埋於廠區內,初步計算掩埋重量約一三六00公噸,經XRF初篩結果,重金屬鉻含量約為一一七四0mg/kg至五三三00mg/kg(法定溶出試驗標準為五.0mg/l),並採集廢棄物、土壤、廢水樣品送驗,估算該公司所節省之清除處理費用約新台幣三點五億元。檢察官亦針對該公司不動產土地二筆、建物三筆等約二億元的資產,向法院聲請保全扣押獲准。
經彭盛智檢察官及南檢八位檢察官訊問後,認千興公司現任葉姓負責人及前孫姓副廠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前葉姓負責人具保二十五萬元,前謝姓副廠長具保十五萬元,前施、方、楊等環保專責人員具保五萬元到十萬元不等。檢察官將就扣案資料深入分析,擴大追查有無其他共犯及實際違法掩埋或清運事業廢棄物種類及數量,以釐清犯罪事實。
南檢強調,人類與土地是生命共同體,違法掩埋棄置廢棄物造成土地污染,對於人民的生活、健康影響甚為久遠,為人民所深惡痛絕。為達到環境零污染的境界,南檢對於藐視法律、破壞國土、污染環境的行徑,毫無容忍之餘地,一律嚴加查辦,絕不寬貸,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挑戰政府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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