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庠泰灃公司非法吸金近三億起訴六人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庠泰灃公司吳泰登等六人,一0一年五月起至一0六年八月間止,共招攬二一五名投資人,涉嫌非法吸金近二億八千多萬元,違反銀行法案件,昨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經移審台南地院後,吳泰登三十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於一0六年八月底分別陸續接獲民眾之申告及告發狀,指稱設於高雄市之庠泰灃公司及其台南辦公室人員,以每年可領取六%增值金名義違法吸金,即由黃淑妤檢察官,指揮蕭閔如檢察事務官及調查官積極偵辦。
檢察官接獲申告後,隨即調閱相關資料,發現庠泰灃公司及其負責人吳泰登所申設之相關帳戶,自一0一年間起確有多筆款項匯入,惟數日內即遭提領一空,去向不明。且經清查發現吳泰登近期亦有出售名下不動產之情形,疑似脫產,是本件除釐清相關犯罪事實外,為保障投資大眾之權益及保全日後犯罪所得之追徵、追繳,於一0六年十一月初向台南地院聲請對吳泰登等人核發搜索票時,同步就吳男登名下之休旅車(賓士ML三五0型)及其位於苗栗縣公館鄉之土地向法院聲請保全扣押,並經法院准予扣押在案。
一0六年十一月九日,經檢察官指揮調查官在高雄市、台南市等四處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扣得契約、申購單等文件外,並發現吳泰登購置位於高雄市鳳山區廠房內之製水設備共八組等物,即當場依法逕行扣押,經法院准予備查在案。
吳泰登、林安東二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林安東以十萬元交保,吳泰登則以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調再深入詳查,勾稽卷證與扣押資料,發現楊慧菁、施縈贏、蔡孟蓉、蔡國雄等人亦涉有違反銀行法之犯行,而釐清本件犯罪事實之分工及全貌。
檢方指出,吳泰登係庠泰灃公司負責人,林安東為該公司協理兼台南區部部長,楊慧菁為台南三部部長,施縈贏為台南五部部長,蔡孟雄為高雄區部部長,蔡孟蓉原為台南五部處經理,於一0六年二月晉升為台南六部部長,六人分別負責公司營運管理、招聘業務人員及招攬投資人等業務。
吳泰登等六人以年利率六%高於一般儲蓄保險及銀行定存利率等說法,向不特定民眾推銷「庠泰灃生活顧問服務契約」,每單位價格為二萬元,並約定每年可以獲得六%增值金,該服務契約分一年期及三年期。投資人依契約可以享有該公司提供生活用品、美容、保健養生、食衣住行育樂等購物優惠及往生規劃、網路行銷顧問、珠寶金工設計買賣服務優惠,若投資人契約期滿均未使用專案服務者,可以申請退還全部契約價款及領取六%之增值金,實際上絕大多數投資人僅為賺取6%增值金,幾無投資人使用上開服務。吳向檢方供稱,六%給投資人,十%給業務,其餘有投資,有蓋瓶裝水工廠花二千多萬買製水設備,買名車,其餘不知去向!
檢察官認為被告吳泰登等人所為,均係涉違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嫌,昨天偵查起訴,移審台南地院後吳泰登以三十萬元交保。檢察官對扣案製水設備共八組(均係一0五年間出廠,價值近千萬元)及休旅車,將於扣案物移送法院後,由公訴檢察官聲請法院變價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