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22:56:27coolanews
水電工接錯線害屋主洗澡觸電亡判賠二三八萬多元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一名薛姓水電工,承包汽車鍍膜廠水電工程時,因施工時錯接線路,致鍍膜廠許姓負責人在洗澡時遭電擊休克身亡,刑事部分薛男被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刑十月確定,民事部分台南地院判他應賠償家屬二三八萬多元,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姓負責人一0四年七月委託設計公司裝修鍍膜廠,其中水電工程部分,由設計公司分交由具乙級電匠資格的薛姓水電工承包,薛男配線時,直接將之接至分電箱而與設備接地系統端子臺併用,將空壓機機房設備接地線作為中性線使用,致運轉電流無法經由正常的一一0伏特系統的中性線流向自耦變壓器形成迴路,產生故障電流流竄於整個接地線路徑之設備上,造成如不慎觸摸電流流竄之金屬外殼,將極易形成感電迴路而產生遭電擊之危險。
同年九月九日上午十時許,被告將電熱水器安裝完畢,許姓負責人同日晚上十一時許,在浴室洗澡時,因觸摸到帶電鍍材質之金屬蓮蓬頭,致全身各處皮膚遭電擊灼傷,終因電擊性休克而死亡,留下父母、妻子與十個月大、二歲的孩子。
檢方起訴薛男等人後,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薛十月徒刑確定;設計公司高姓負責人一審判八月,二審改判無罪。
法官認為被告施作前揭水電配管配線工程時因配線錯誤,致生死者死亡之結果,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家屬並對設計公司及薛男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要求連帶給付七二一萬多元,精神慰撫金共五百萬元。官司審理期間,設計公司與高姓負責人同意連帶賠償家屬三五0萬元,雙方和解;家屬改為只向薛男求償,法官核算家屬共可求償七一五萬多元,設計公司、高、薛應各負三分之一責任,因此判薛賠償二三八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