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失溫及凍傷的處理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正逢歲末冬寒,寒流一波波來襲,台南市郭綜合醫院小兒科醫師顏瑞美,籲請有嬰幼兒的父母,要特別注意孩兒的保暖,尤其帶新生兒外出時,更要多包件衣服,以防在嚴寒天下讓孩子失溫受凍。
顏瑞美醫師表示,新生兒皮膚溫度維持在三十六到三十七度C時,耗氧量最低,又能維持正常代謝。所謂低溫是指核心體溫小於三十五度C時,以體溫過低、體表冰冷,反應低下為特徵。體溫過低的機制是產生熱減少或散熱增多,或兩種現象都會出現。
臨床上失溫症的分類非為輕微、中度及重度失溫,輕微失溫指中心體溫為三十二至三十五℃(九十至九十五℉),可能出現的症狀包含發抖但意識清楚、發紺及延長血管再度充血時間;中度失溫指中心體溫為二十八至三十二℃(八十二至九十℉),可能出現的症狀包含停止發抖意識不清、動作不靈活、意識混亂或妄想、說話不清及血壓降低;重度失溫指中心體溫低於二十八℃(八十二℉),可能出現的症狀包含沒有發抖失去意識,生命徵象改變或喪失、肌肉僵硬、皮膚紅腫及水腫、意識改變或昏迷、脈搏消失、瞳孔放大或固定、心房震顫及心跳停止。心臟溫度在二十八度以下時,用電擊來治療心室顫動並不能發揮效果。
嬰兒在低溫下,皮膚最易凍傷,顏瑞美醫師表示凍傷程度分成四度,一度凍傷為皮膚淺層凍傷,繼之紅腫、發癢、刺痛和感覺異常,無水泡形成。約一周後,徵狀消失,表皮逐漸脫落,癒後不遺留斑痕。二度凍傷為全層皮膚凍傷,局部皮膚紅腫,發癢、灼痛,可在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時內出現水泡,如無繼發感染,經二、三週,水泡乾涸,形成黑色乾痂,脫落後創面有角化不全的新生上皮覆蓋,局部可能有持久僵硬和痛感,但不會留疤痕和發生痙孿。
而三度凍傷是皮膚及皮下組織被凍傷。皮膚由蒼白逐漸變為藍色,再轉為黑色。皮膚感覺消失,凍傷周圍組織出現水腫和水泡,並伴較劇烈的疼痛和灼癢。壞死組織脫落後留有創面,易繼發感染,愈合緩慢,癒後留有疤痕,並可能影響功能。最嚴重的四度凍傷、皮膚、皮下組織、肌肉甚至骨骼都容易遭到凍傷。傷部感覺和運動功能完全消失,患部呈暗灰色,與健康組織交界處可出現水腫和水泡。二至二週內有明顯的壞死分界線出現,一般為乾性壞疽,但由於靜脈血栓形成,周圍組織水腫以及繼發感染,形成濕性壞疽。往往留下傷殘和功能障礙。
凍傷的患者第一級肢體無發紺,不需要截肢也不會有後遺症。第二級是遠端指節發紺。只需要軟組織截肢,趾甲會有後遺症。第三級近端和中間指節發紺。需要指節骨頭截肢,會有功能性的後遺症。第四級:關節或跗骨發紺。需要肢體截肢,會有功能上後遺症。
若於醫院外發生凍傷情況,可立即性處理方式包含移離冷環境、增加體溫(衣物、毛毯、熱飲料),須注意不可壓迫或摩擦凍傷部位,可予以溫水(四十度C)解凍,疼痛可予以止痛藥、凍傷手指或足趾以棉花間隔、預防感染,並抬高患肢送醫。假如傷者在送院前仍有機會再暴露於低溫之下,則不應使用溫水浸泡,以免造成更嚴重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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