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6 23:18:38coolanews

防制急診暴力

近來各地醫院急診暴力事件頻傳,台南市衛生局強調,不容許民眾在急診室滋事,甚至對醫護人員暴力相向,希望市民能將心比心體諒醫護人員辛勞,避免不理性之行為與肢體衝突發生。

  衛生局說,醫院常見的妨礙醫療事件如吼叫、謾罵、推擠、抓傷等語言或肢體暴力,嚴重時還有持槍與刀械威脅醫護人員,讓醫護人員心生懼怕,無法安心救人。暴力行為不僅涉及個人健康醫療權利之侵害,更對醫療院所內全體病人、訪客及醫事人員之醫病安全威脅,公共場所危險暴力之滋生絕不允許。

  根據醫療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日前台南市醫院亦傳出有病患及其親屬,因不滿醫護人員治療慢半拍,為此恐嚇醫護人員並與員警發生拉扯,院方主動向施暴者提告,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嚴正聲明,醫院急診室乃共同使用之重要救命場所,不容許任何原因及理由,於此滋事甚或對醫院人員暴力相向,目前已積極協助並密切注意判決,對施暴份子絕不寬貸。

  持平而論,病患因身體病痛不適,才會前往醫院掛急診就醫,病患或其家屬,在此情況下,無法以正常理性思考,也是情理之中,惟急診室並非一般門診,是以救急救重為優先,醫護人員秉持專業,依病情輕重決定就治優先順序,也是合理,只是需向民眾妥善說明,畢竟民眾並無醫療專業,在缺乏了解下,易產生誤會進而產生糾紛或衝突。

  以法律約制只是不得已的手段,相互體諒包容才是緩和醫病緊張關係,促進雙贏方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