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22:13:21coolanews

自今年五月一日起化粧品成分中禁止使用雌激素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衛生福利部為與國際接軌,且基於雌激素類成分添加於化粧品中,民眾多擔憂長期接觸恐有干擾人體內分泌之虞,另雌激素類成分排放後,亦可能對於環境具有潛在影響,故衛福部已公告自一0五年五月一日,化粧品成分中禁止使用雌激素。

  衛福部在今年二月十九日起,凡含有雌激素類成分添加之化粧品,禁止輸入及製造。原已取得含上述雌激素成分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並於市面上流通之產品,自今年五月一日起,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

  違反前述規定者,將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為維護消費者之健康與權益,台南市衛生局將依法加強查處,同時提醒企業經營者,應善盡保障消費者安全之責任,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