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職業性腰椎椎間盤突出之申報與治療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近年來職業性骨骼肌肉疾病越來越受到重視,根據勞保申請資料之統計,職業性骨骼肌肉疾病認定前三名為職業性腕隧道症候群、職業性腰椎椎間盤突出及職業性肩部肌腱炎,其中職業性腰椎椎間盤突出被認為是與反覆的搬運重物相關,民眾如有類似問題可求助職業醫學科醫師,經專業認定來協助勞保申報與治療。
郭綜合醫院職業醫學科廖再緯醫師舉案例說明指出,一位三十五歲年輕男子,自當兵結束後,就從事瓦斯鋼瓶搬運工作長達十二年。瓦斯鋼瓶空瓶約二十二公斤,滿瓶約四十二公斤,患者每天搬運瓦斯鋼瓶至少八十瓶,這一年多來,一直有左腳痠麻至腳底之感覺,經骨科及復健科診斷為第五腰椎及薦椎椎間盤突出,合併神經壓迫,治療後沒有明顯改善,骨科建議手術治療,並轉診至職業醫學科希望進行職業病判定,因個案長期從事搬運負重之工作,認定該疾病應屬職業疾病。
另名五十三歲男子,從事五金鋼鐵加工約三十年,這兩年來下背痛病延伸至右腿,越來越嚴重,被診斷為第四、五腰椎椎間盤突出併神經壓迫,已復健一年無明顯改善,而到職業醫學科門診進行職業病判定。患者主要工作是切割鐵板,鐵板每塊重量不一,主要為一百公斤左右,作業時需兩個人拖動鐵板至裁減機台操作,每天工作約四至五噸(兩人平分),因長期負重作業,判定腰椎椎間盤突出為職業相關。
廖再緯醫師指出,負重搬運工作是一個常見的職業風險暴露類型,目前在台灣每年大約有一百九十名個案申請職業性腰椎椎間盤突出,可能還有相當多個案從事該類型作業,卻不清楚這可能是一個職業疾病,而忽略了相關的勞保給付及相關權益。
勞工保險給付(職業災害保險)有:傷病給付、醫療給付、殘廢給付、死亡給付,這是勞保被保險人應有的福利。像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導致短少薪水收入者,醫療期間(門診或住院)無法工作都可申請「職業傷病給付」。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但以一年為限。
廖再緯醫師強調,經過職業病之認定,可以協助個案在因病復健,及後續開刀之時期,都能夠獲得完整之休息,不需要因為生活壓力,而繼續從事可能傷害之作業,以達到良好的治標與治本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