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森氏症深層腦部刺激術健保給付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台南市立安南醫院神經科巴金森氏病治療小組召集人李建欣醫師表示,深層腦部刺激術(DBS)是近十年來,治療巴金森氏症醫學的新療法,此種醫材可產生電流來調節病患腦內不正常的神經迴路,可改善病患過多或異常的動作(異動症),且可有效減少病人未來幾年的藥物用量、看病次數、併發症等,輔佐藥物雙管齊下,可有效地改善病情。
李建欣醫師指出,巴金森氏症是一種慢性腦部退化性疾病,主要因中腦黑質體中製造多巴胺(dopamine)的細胞退化所造成,患者會出現僵硬、顫抖及行動遲緩、走路不平衡、習慣往前衝、小碎步等症狀。以台灣為例,六十歲以上罹患比率為二%,且年紀越大罹病比率越高。
要注意的是,巴金森氏症常與其他的疾病混淆在一起,包含面部表情少,就以為是憂鬱症;語言與行動不再靈敏,就以為是失智症。有些病人初期會有身體僵硬伴隨腳痠、背痛發生,許多人因此求診骨科仍未見改善,才轉往神經內科問診,但這時病症都已進入第三期。
一般而言,巴金森氏症分為五期,第五期為末期,患者不但無法站立,嚴重者甚至連翻身都有困難。臨床上主要是以藥物治療緩解相關症狀,但長期服藥後,易產生異動症及開關現象,導致病患的日常生活起居受到極大的困擾。
李建欣醫師說,健保署為照顧巴金森氏症病患,於自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已將深層腦部刺激術DBS納入給付,但符合健保給付標準之病人需先接受神經內科術前評估,符合所有條件才可進一步申請健保給付。李建欣醫師表示,該院目前已建立神經內外科整合團隊,由神經內科執行術前評估,符合DBS手術之病人將進一步申請健保給付,在神經外科手術過程中,也須由神經內科醫師在術中即時評估值入後之療效,以確保DBS手術之成效。
李建欣醫師表示,適合接受DBS治療的巴金森患者,須符合以下條件為準:一、確定罹患巴金森病至少五年以上;非典型巴金森病或類巴金森症患者並不適合。二、對於左多巴或多巴胺促效劑等藥物治療反應良好,證明其病症確由多巴胺不足所致。三、上述患者合併有以下併發症一種或一種以上:1.藥物無法控制的肢體顫抖。2.出現嚴重的藥效波動現象。3.藥物治療引起嚴重的異動症。
相反的,患者如果有以下狀況,則不建議接受DBS:一、對左多巴藥物治療反應不良的非典型巴金森病患者。二、疑有精神異常疾患或嚴重的憂鬱症。三、合併有中度以上失智症。四、合併有癌症、肝腎功能不佳或其他出血性全身性疾病
李建欣醫師強調,經由審慎之術前評估之巴金森氏病人,經由深層腦部刺激術手術後、搭配適當藥物,依然可以找回四十九%失落的生活能力,除改善個人生活品質外,有些病人甚至可以重回職場,降低失能對國家社會所產生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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