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2 22:08:03coolanews

垃圾處理費隨水費徵收台南市十一區費率調整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山上等十一個行政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隨水費徵收,原依掩埋費率計算,每度為二點九元,現十一區的垃圾已全面改為焚化處理,環保局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自明年一月一日調整十一區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率為每度三點七元。
  環保局說,明年元旦調整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率的行政區為山上、柳營、左鎮、大內、學甲、北門、新營、鹽水、玉井、楠西及南化等十一區,亦即明年元旦起全台南市各區隨水費徵收的垃圾處理費均為每度三點七元,再無高低之分。
   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清理成本向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費用。隨水費徵收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定之。
  八十九年環保署公告徵收標準,採焚化處理者徵收每度三點七元清除處理費,採掩埋者則為每度二點九元。山上等十一個行政區的垃圾原採掩埋處理,隨水費徵收處理費率為每度二點九元,其餘二十六個行政區垃圾採焚化處理,處理費率為每度三點七元,自明年元旦起調整費率後,全台南市各區均採一致標準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