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6 21:05:52coolanews
未依規定貼禁菸標示要被罰錢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近來台南市衛生局,接獲被檢舉未張貼「禁菸標誌」的部分服飾業者和餐飲業者表示,商店門面裝潢的這麼漂亮,禁菸標誌會破壞美觀,因而排斥張貼禁菸標示,惟被稽查後得知未張貼會被罰鍰一萬至五萬元後,大嘆「真的要捶心肝了!」。
根據菸害防制法明定各屬性之禁菸場所,法條第二項規定,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誌。台南市訂有「台南市檢舉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依辦法完成檢舉且成案者,該項繳納之罰鍰實收數五%為檢舉獎金。
衛生局工作人員,稽查被檢舉的商家中包含服飾店,餐飲店等,業者抱怨抽菸者被罰二千元,而店家卻因一張小小貼紙要遭罰一萬至五萬元,損失慘重;另有業者出面喊冤,表示店內絕不可能給客人抽菸,因為服飾染上菸味就沒人敢買了,為何仍需要張貼「禁菸標誌」。
對此衛生局人員表示,菸害防制法行之有年,對菸害之宣導不遺餘力,各式宣導活動、海報、廣告單張等等的宣導未曾間斷過;且於台南市三十七區衛生所及衛生局均有提供禁菸貼紙,供民眾及業者索取張貼。
近期檢舉案件不斷激增,商家卻因受罰才留意到相關規定;衛生局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執法稽查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希望民眾可以重視並落實菸害防制相關規範;除政府的加強宣導外,也需倚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