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20:20:27coolanews
台南市衛生局針對北海油脂公司處以最重罰鍰新台幣五千萬元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昨天起訴北海、協慶等公司油品案,台南市衛生局同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明知供人使用之油品應購買來源正常且符合衛生標準之原料及油脂,竟為降低成本涉摻偽或假冒,罔顧社會大眾健康,處以最重罰鍰新台幣五千萬元。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北海油脂公司涉攙偽混入非供食用之飼料油,製成食用豬油「新萬香豬油」、「古早味豬油」系列產品,案經該局於九月二十五日主動聯合跨局處小組至該公司稽查,發現業者宣稱其上游來源,最大宗為豬肉小販無發票來源,為確認其來源合法性主動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十月十二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責令北海油脂公司(協慶企業有限公司)暫停製作、販賣並封存廠內五十噸市售油品。並於十月十四日配合台南地檢搜索北海油脂公司暨完成所有偵查。
另台南市衛生局持續稽查有關高雄檢警偵辦,羊肉片檢出含豬肉成分,上游供應商「華元國際有限公司」及「金龍肉品有限公司」台南市肉品供應商做成羊肉片捲供應下游業者共有十六家,昨天已全數完成稽查,共退回四十三盒羊肉片捲及羊肉片七點四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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