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20:14:21coolanews

台南市警方偵破「花園夜市」幫派暴力恐嚇取財重利集團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張婉寧,指揮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一隊、玉井分局等單位,破獲劉姓男子為首之「花園夜市」暴力組織犯罪集團,該集團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恐嚇、重利等案,警方起獲帳冊、犯罪所得七十二萬元等相關犯罪證物一批,查獲組織首腦劉姓子及其成員共六人到案,並提列治平專案檢肅對象。
  警方說,專案小組長期監控劉嫌為首之暴力組織犯罪集團,經一年多跟監、蒐證齊全,於前天配合第六次「全國大掃蕩打擊黑幫行動」,聲請九張搜索票暨拘票、傳票,兵分多路由市警刑警大隊偵一隊、偵三隊、偵六隊、新營分局、學甲分局、麻豆分局、善化分局、新化分局、白河分局、歸仁分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等單位同步執行拘提及搜索,共起獲重利帳冊、犯罪所得(贓款七十二萬元)等相關犯罪證物一批,並將組織首腦劉嫌及其成員共人拘提到案,提列治平專案檢肅對象。
  警方調查指出,劉嫌為台南市安南區人,係北區花園夜市一帶不良組織首惡,傅嫌(綽號吉普)、黃嫌(綽號金剛)、楊嫌(綽號雄仔)、甘嫌(綽號黑松)、李嫌(綽號燦仔)是共犯;劉嫌、傅嫌與黃嫌等三人,平時以台南市北區文賢二街某神壇為聚點,經營地下錢莊及地下簽賭站,自一0一年間開始覬覦北區花園夜市一千多個攤位,每個攤位市值新台幣一百餘萬元,每月租金一千二百多萬之龐大利益有利可圖,基於共同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攤,教唆旗下之小弟楊嫌等人,對花園夜市之吳姓董事及蔡姓攤位出租管理人等五人施予暴力脅迫,要求被害人交出花園夜市攤位出租管理權轉為他們所管理經營。
  另又以重利借貸給花園夜市之林姓攤商等六十幾人,要求以夜市攤位權利書作為質押,牟取月息八分至二十分不等之重利,倘若攤商無法繳交重利時,劉嫌便逼迫被害人將其攤位予以過戶,剝奪攤商賴以維生之攤位以牟取利益。 
  全案偵訊後將劉嫌等六人依涉嫌組織犯罪、恐嚇取財、恐嚇、重利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劉嫌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惡性重大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徹底瓦解該不法犯罪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