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二位台南市議員候選人違紀除名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針對2014年縣市長與議員違紀參選情形,民進黨中評會在上月底正式開鍘,對21名違紀黨員做出除名處分,其中包括台南市第九選區林阳乙,以及第十五選區陳進益兩位議員候選人,正式公文將於近日送達,民進黨台南市黨部為求慎重起見,於昨天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告,呼籲民進黨員不可分裂投票,一定要將選票集中支持黨提名候選人。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顏純左表示,台南市議員陳進益參加初選落敗未獲提名,卻仍登記參選本屆台南市議員,已違反「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十二條「……未被提名之黨員不得違紀參選……」 之規定。至於第九選區林阳乙,在今年二月底未前來黨部申請登記為初選候選人,因該選區僅三位現任議員登記,符合提名席次而未辦理初選,但林阳乙仍登記參選,同樣違反民進黨黨中央規定。
台南市議員邱莉莉說,民進黨黨中央在初選後完成全國縣市議員的提名,程序合法完備,在第九、十五選區既已提名候選人,其餘黨員如登記參選議員,就是違紀參選。中評會召開時兩位違紀人都有列席說明,但陳述理由不影響兩人違紀參選之事實,除了陳進益一案曾動用表決之外,中評會最後都依「紀律評議裁決條 例」第十二條規定,對兩位違紀者處以「除名處分」,決議過程及程序合法正當,沒有疑慮。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同時針對「林阳乙設立與台南市長合照的看板」一事提出澄清,民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顏純左轉述台南市長賴清德的說法表示,台南市長賴清德從來沒有同意林阳乙使用他的個人肖像,用兩人合照看板是混淆視聽的行為,讓選民誤以為台南市長賴清德支持他,此舉同時有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之嫌疑,為了維護該選區民進黨提名候選人的權益,台南市長賴清德未來不會也不可能為林阳乙站台助選,同時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將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林阳乙全面撤下與台南市長賴清德合照的看板,否則將提出刑事追訴及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發言人邱莉莉則重申,各議員與里長候選人若非本黨提名,甚至非黨員者,其競選文宣與廣告物一律不能使用民進黨黨徽、黨旗或其他與「民主進步黨」相關之圖文樣式,而且在未徵得當事人同意之前,也不得使用與民進黨民代與公職合照之相片,此舉等同侵害其肖像權,若經民進黨提名候選人提出檢舉,黨部將立即循法律途徑提出告訴,絕不寬容,希望候選人不要試圖遊走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