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4 20:51:54coolanews

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昨召開「幼兒園廚工設置問題」座談會


【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昨上召開「幼兒園廚工設置問題」座談會,邀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等相關單位出席,會中做出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應盡速建置公立 幼兒園現有廚工相關資料,包括廚工人數、是否有丙級證照及廚工健康狀況及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應向中央爭取公立幼兒園設置廚工的補助款等五點結論。

 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議員林志聰、議員邱莉莉昨邀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黃緒信、學輔校安科長楊明達、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許又仁、學校代表及家長代表等相關單位,針對幼兒園廚工設置問題舉行座談。

 大竹國小附幼教師張美惠指出,教育部於一0一年幼托整合,每年補助公立幼兒園廚工五千五百多萬元,但台南市至今還不爭取,造成弱勢家庭孩童寒暑假因無午餐可吃,這三個月他們不知去那裡的困境。

 新南國小附幼老師顧嘉辰指出,台南市共有三千八百多位幼兒園生,其中六百多位是弱勢,申請幼兒園廚工補助迫在眉睫。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副局長黃緒信表示,因怕中央不再補助,正式聘用廚工事後有尾大不掉問題。其說法被台南市議員邱莉莉當場凸臭指出,台南市政府當初怕中央補助第一年隨後就不補助,「中央請客、地方買單」情況,但這項補助已三年,台南市政府說法外界難以信服。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許又仁指出,台南市政府擔心廚工問題,可用勞基法不定期契約及契約工時解決,台南市實施有難處,可向外縣市取經。與會家長指責台南市政府根本在騙他們,台南市政府講一大堆理由就是不作為。

 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王定宇做五點決議:一、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應盡速建置公立幼兒園現有廚工相關資料,包括廚工人數、是否有丙級證照及廚工健康狀況。二、幼兒園學童所繳交之餐費、點心費應專款專用,不可支付廚工薪資,應全數用於幼兒食材及餐點上。三、公立幼兒園之餐點應由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之營養師兼管協助。四、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應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八條第八項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幼兒園應置廚工。」提出廚工設置之落實時間及方法。五、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仍應向中央爭取公立幼兒園設置廚工的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