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9 21:07:21coolanews
南檢偵辦違法買受台灣檜木案查獲一百噸珍貴木材
台南地檢署偵辦違法買受台灣檜木案,檢警調前往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針對藏放珍貴木材之倉庫等四個處所執行搜索,起獲一百噸珍貴木材,傳喚曾姓男子等四人到案,曾、楊二人昨天被法院裁定各一百萬、五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二名涉案人各依五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指出,檢察官郭書鳴於一0二年十二月底接獲情資,發覺南部某大型休閒業曾姓負責人,涉嫌故買非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合法標售屬高經濟價值之台灣檜木,乃立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台南市玉井分局及刑警大隊偵三隊深入追查這起涉嫌收贓集團案。
案經主任檢察官江孟芝、羅瑞昌、檢察官郭書鳴、許嘉龍、黃淑妤、蘇炯峰、錢鴻明、何珩禎、胡晟榮、楊思恬,於五月八日上午七時,指揮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嘉義縣市調查站、台南市玉井分局及刑警大隊偵三隊等單位逾五十名警力,會同農委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等單位,同步前往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針對藏放該批珍貴木材之倉庫等四個處所執行搜索,現場共查扣包含台灣檜木等大型木材一九三根(初估重量約一百噸、市價約新台幣一千萬元),木材清冊、帳冊等物,並傳喚涉嫌故買非法贓木之曾姓男子、搬運非法贓木之楊姓男子及蔡姓、謝姓倉庫管理員等四人到案。
曾姓涉案人涉嫌於今年一月間,以一千萬元之代價,向不詳人故買禁止砍伐、撿拾,直徑最長約一尺、長度約一至七公尺不等之大型台灣檜木等珍貴林木,由楊姓涉案人搬運至倉庫,蔡姓、謝姓男子負責看守,部分珍貴木材已經著手裁切成聚寶盆、桌板等物,計畫將前開不法取得之珍貴林木製成各類藝品,擺放在曾姓男子所經營之休閒事業販售。
檢察官郭書鳴訊後,認涉案人違反森林法、刑法之故買、搬運贓物罪嫌,將曾、楊二人向台南地院聲押,經法院於昨天清晨裁定各一百萬、五十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倉庫管理員蔡、謝二人則經檢察官諭知各五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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