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 20:22:59coolanews

台南市衛生局醫藥機構年度督導考核為民眾醫療藥事安全把關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依據醫療、藥事法規,台南市衛生局將進行年度醫、藥事機構督導考核,實施對象為台南市一八一三家醫療機構(診所)、及三四七0家藥(商)局機構,考核期間為五月至十月,由衛生局衛生稽查人員做實地查核。
  醫療機構查核項目,如:診所應懸掛開業執照、醫事人員應辦理職業登錄並佩帶執業執照、非醫事人員不得執行相關醫療行為、藥事服務暨管制藥品安全作業、藥袋應完整標示、醫療器材合格許可證明及功能維護、手術及麻醉作業的安全措施及處置、西(牙)醫診所美容醫學業務查核..等。
  藥事機構查核項目,如:藥商執照應懸掛於明顯處、市招名稱應與核准之藥商名稱相符、藥事人員應佩帶執業執照、藥袋應完整標示、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許可證之藥品或醫療器材、是否非經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含麻黃素類)或抗生素及管制藥品查核..等。
  另針對西(牙)醫診所美容醫學業務查核,衛生福利部於今年度將責成各地方衛生局持續並擴大辦理,特別著重於醫療品質(品質認證)、安全管理(門診手術室設置、醫療器材許可證、病歷管理..等)、收費及違規廣告等。因現場執行查察項目繁多,屆時敬請醫(藥)機構耐心配合。  
  衛生局林聖哲局長領導大台南醫療、藥事機構醫、藥品質,期許透過轄內醫(藥)機構年度督導考核,保障台南市民就醫權益及用藥安全,並提升醫、藥服務品質與增進醫、藥、病關係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