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0 21:50:25coolanews

台南仁德地區越南女子分屍案南檢依殺人罪嫌起訴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仁德區土庫里農地草叢發現的越南籍黎姓女子分屍案,昨天偵查終結,依殺人、毀屍等罪嫌,將兇嫌死者丈夫馮姓男子依殺人、毀屍罪嫌提起公訴,惟檢察官罕見地以兇嫌有一幼女,係一時忿恨鑄錯,而向法院求情。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擁文,今年九月間指揮台南市歸仁分局、警政署刑事局偵八隊、台南市警刑警大隊,偵辦在台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土庫路農地草叢,發現越南籍黎姓女子分屍案,尋獲死者左右手前臂及女性頭顱(以枕頭套、黑色塑膠袋、便利超商塑膠袋、飼料袋層層包裹)。警方循線查獲死者之馮姓丈夫涉有重嫌。
  陳檢察官耐心對馮嫌曉以大義,分析利害關係,且兇嫌見所蒐集之證據,包括計程車司機、房東等相關證人之證述,及其妻之行動電話通聯紀錄等證物已臻完整,毫無脫罪之可能,即於十月五日下午,在陳檢察官提訊時,當庭痛哭流涕,懺悔不已,坦承於三月二十三日晚間,自台南北上台北市淡水區某租屋處,找尋其妻黎女,卻驚覺其妻已有外遇並與之同居,一時怒不可遏,與其妻發生口角爭執,遂萌生殺人之犯意,以手肘強勒其妻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翌日上午,更基於損壞屍體之犯意,在上址租屋處浴室,以水果刀、小型菜刀、中型菜刀三把切割、肢解其妻遺體,肢解後分別藏放於二個手提袋、一個行李箱內,乘坐計程車直接返回台南市仁德區,並將其妻遺體分別丟棄在台南市仁德區中山路附近之大排水溝、台南市仁德區土庫路二二一巷內「景輝園藝」斜對面草叢,及距離被告工作處所約幾十公尺附近。
  兇嫌供稱,他與死者散盡家財,為求來台工作各先須在越南負債六千五百元美金,只求來台工作數年後,得以衣錦返鄉,與所生之女兒共築美好未來,他在台努力工作存錢,然於北上發現死者有外遇及同居一事後,與死者爭吵下,復得知可能失去對孩子的監護權,一時忿恨難平,盛怒之下才衝動犯下大錯,當晚為此痛哭流涕、懊悔不已,當下本想向警方自首,但想到在越南的稚女會因此失去雙親,變成無父無母孤苦無依的小孩,權衡下才肢解死者,並將死者頭顱放在其工作處所附近,藉以表達對死者思念,本意不在掩飾犯行,湮滅證據等語。
  檢察官認為,若馮嫌動機係出於對被害人極深恨意,而兇殘地將之分屍肢解,大可於案發後若干時刻,選擇更隱避之方式,將其餘屍塊處理殆盡,致使被害人體無完膚人間完全蒸發,本案為人間悲劇,被告與被害人、所生稚女已天人永隔、天倫夢碎,雖被告耗盡司法資源誠屬不該,仍請法院綜合上情後,為適當之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