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9 20:57:20coolanews
淺談臨床試驗對腫瘤治療的迷思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惡性腫瘤一直都是國內十大死因的首位,對於無法手術切除的腫瘤,藥物一直是目前最主要的治療方式,但當現有治療方式已無法有效治療患者腫瘤時,參加「臨床試驗」可能會有幫助,成大醫院內科部血液腫瘤科醫師葉裕民說,患者參加「臨床試驗」一定要由醫師做詳細評估,並向患者仔細說明風險再做決定較妥適。
葉裕民醫師指出,目前在臨床上許多化療藥物以及標靶治療藥物,以治療成效而言,著實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也因此還需要不斷有新的藥物開發出來供臨床使用。藥物要能進入臨床使用,一定需要經過一連串的臨床試驗證實療效,才能提供病患使用,在許多腫瘤患者的治療過程當中,或多或少都會有碰到醫師詢問,是否有意願參加臨床試驗的經驗,能夠正確的了解這些腫瘤藥物的臨床試驗,選擇適合自己的試驗加入,對於腫瘤的治療是有幫助的。
葉裕民醫師說,腫瘤患者要考慮是否參加臨床試驗,一般而言有三點因素,一、已無藥物可以使用;二、對目前使用的藥物產生抗藥性;三、有藥物可使用,但治療效果不夠好。一般來說,治療腫瘤的藥物臨床試驗,可以依照目前藥物開發的進度分成第一至第四期的臨床試驗。第一期臨床試驗屬於藥物開發的早期,以了解藥物的最大容忍劑量、找尋合適的使用劑量、與評估藥物安全性為主要目標。第二期的臨床試驗,會初步於某項腫瘤中評估於其治療效果。第三期的臨床試驗,則是與目前正規的治療作比較,評估新的藥物是否優於目前的正規治療。而第四期的臨床試驗就是在藥物已經獲得許可或上市以後進行,最主要是安全性的觀察。
由上述可知,參加較後期的臨床試驗,該試驗藥物安全性與療效的資料較齊全,有較多的機會獲得該藥物帶來的好處,而比較不容易碰到未知且嚴重的副作用,風險會比較少;而相反的,參加較早期的臨床試驗,風險自然較高。
但由於近幾來新開發的腫療治療藥物多為標靶藥物,若腫瘤具有該項藥物所攻擊的標的,縱使在第一、二期的臨床試驗當中,也同樣有機會可以看到療效出現,並非只有副作用。因此,詳細了解該項臨床試驗的期別、所使用的藥物、與該試驗的設計,配合自身腫瘤的特性,與醫師詳細討論後再決定參加與否,會有機會藉由參加臨床試驗,讓腫瘤在治療過程當中多得到可能有效的治療藥物。
一旦決定參加,在試驗過程當中除了依照規劃之時間接受治療與檢查之外,對於該項試驗中規定的禁用藥物或食物也要仔細了解,除了自己應注意,也要記得在其他科別就診時提醒其他醫師不要誤用,避免因藥物交互作用的產生,增加該試驗藥物的副作用。而在試驗藥物的治療過程當中,產生的不舒服有些和原本的腫瘤有關、有些則和試驗藥物相關,都要記得與醫師商量加以判斷,及早給與適當藥物做治療或停用試驗藥物避免傷害擴大。
葉裕民醫師強調,參加臨床試驗會面臨到未知的副作用與不確定的療效,如果能夠詳細與醫師作討論,根據自身腫瘤特性與目前治療的概況,選擇較合適的臨床試驗藥物與設計,參加試驗過程當中依循試驗的指示接受治療、檢查並回診,是有機會藉由參加臨床試驗獲得更多有效的治療藥物,而避免不必要的副作用產生,對於腫瘤的治療是可能會有幫助的,而主治醫師絕不會對無加入的病患而有不同之對待,病人有絕對的選擇權,這點無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