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9 20:17:36coolanews

貪杯族注意!拒絕酒測就移送法辦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駕駛人酒駕攔查拒測者愈來愈多,台南市警交通隊指出,酒駕拒絕酒測者,警方除罰九萬元並吊銷駕照三年外,還會依現行犯或準現行犯當場逮捕,向檢察官申請強制抽血鑑定許可書後,強制送醫抽血檢測酒精濃度並依法送辦,簡單地說駕駛人拒絕酒測,不但要罰錢吊照,還得移送法辦。
  警方說,駕駛人拒絕酒測,警方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罰九萬元並吊銷駕照三年、移置保管車輛,再依「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將駕駛依現行犯或準現行犯當場逮捕,警方會再次詢問駕駛人是否願接受酒測;但駕駛人仍拒測,警方就依「刑事訴訟法」第二0五條之一,向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申請強制抽血鑑定許可書後,將駕駛送往醫療機構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後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依法偵辦。
  台南市警局自六月十三日至十八日止共取締酒駕九十三件,移送法辦六十四件,其中違規有十四件,強制抽血新措施前拒測十五件。
  台南市警局長陳子敬呼籲民眾,酒後駕、騎車,損己又損人,得不償失,市警局除持續嚴格取締酒後駕車及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強度外,並呼籲民眾酒後應採以下措施:一、飲酒後搭乘計程車、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返家;二、「指定駕駛」:參加聚會先指定、協調或推舉一位在聚會中不飲酒之親友或同伴擔任駕駛,負責載送親友、同伴返家;三、撥打一一0代叫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