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8 20:17:13coolanews
飲料販賣業使用保麗龍杯環保局開罰
〔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台南市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創全國之先例,禁止商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環保局前天針對南區大同路上使用保麗龍飲料杯之販賣業,再開出第二張罰單。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自四月一日開始稽查以來,歷經二個多月執法,共稽核九0五七家次商店,開出三八二張警告單,並開出一張罰單,後續仍將進行稽查及限改複查行動。
在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實施後,市民朋友對於禁限用保麗龍政策持高度肯定態度,不少人紛紛擔任環保小尖兵,遇有違規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之店家即通知環保局。
近日環保局更是不斷接到民眾陳情,南區大同路上某家知名連鎖飲料店有違規使用保麗龍飲料杯,旋即派員密切注意,經連續二次稽查都未能查核違規事實,但終於在前天經一整個下午守株待兔,查獲該知名連鎖飲料店仍在使用保麗龍飲料杯,且只賣給熟客,稽查人員除要求店家立即改善外,並依法開出一千二百元之處分書。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感謝多數市民朋友及店家以行動表示支持禁用保麗龍杯具政策,為了環境永續、堅持做對的事,請市民共同維護大家的健康及生活環境;時日正處炎炎夏日,環保局仍將會持續稽查禁用保麗龍杯具規定,除了要再次呼籲部分心存僥倖的商家應立即配合外,也請民眾支持拒用保龍餐杯具,如有發現違規使用的店家,請打通報專線06.2696780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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