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6 20:35:36coolanews

柳營連續殺人案涂男羈押獲准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廖舒屏,指揮台南市新營分局及刑事局,偵辦柳營區一死一重傷連續殺人案,因血跡跡證DNA比對,認為涂嫌腳部沾留的血跡與二位被害人的血液型別相符,證明涂嫌就是犯案兇嫌,檢方訊後以涂嫌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指出,依據廖舒屏檢察官初步的調查,被告涂嫌騎乘一部銀色普通重型機車,於三月二十四日二十一時四十分許,行經台南市柳營區柳營奇美醫院前產業道路,見被害人顏姓老翁獨自騎乘腳踏車行經該地,持刀刺殺被害人顏某左臉頸九刀、左胸四刀、左手上臂五刀、右肩一刀、背部十五刀、右手七刀,總計共達四十一刀,致被害人顏某失血過多死亡,涂嫌旋即騎機車逃離現場。
  涂嫌隨後於同日二十二時許,騎乘前述機車前往台南市柳營區福德二街,先將機車停妥,持刀砍殺被害人張姓男子之身體,因被害人張男奮力抵抗,被告始行停手並騎乘上開機車逃離現場,惟仍致被害人張男身受刀傷等傷害,經被害人張男提供作案機車之車牌號碼及顏色,並描述犯罪嫌疑人之身形,警方查證發現機車車主涂嫌涉有重嫌。
  警方即於二十四日二十三時報請廖舒屏檢察官指揮,前往台南市柳營區涂嫌租屋處逕行搜索,當場扣得疑似作案之兇刀四把、並發現被告身體多處有可疑血跡,又在被告之安全帽上、臥房垃圾桶內之紙製刀套、所騎重型機車遠近燈按鍵、遠近燈按鍵旁、腳踏板左側、車底擋板、車底中柱、車尾擋泥板內側等處查獲可疑血跡,因涂嫌犯罪嫌疑重大,故依法將涂嫌拘提到案,經警方將可疑血跡樣本送交台南市警察局鑑識中心與被害人顏、張二人之DNA進行鑑驗比對,結果與被害人顏、張二人之DNA相符,證明涂嫌就是犯案兇嫌。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涂嫌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及危害治安重大,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涂嫌。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李杭倫昨天下午指出,關於台南柳營出現隨機砍人,造成一死二傷事件,嫌犯涂姓被告經台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開庭審理,涂姓被告對於部分犯行坦承不諱,合議庭法官審酌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涉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被告又稱其所租賃房屋之房東不再續租,則被告居無定所,有逃亡之虞,且與被害人並不相識,隨機砍人對社會治安影響甚鉅,因此裁定收押(檢察官未請禁見)。
  據查,涂嫌在警訊中係矢口否認涉嫌,惟在檢察官偵訊時,經檢方提示血跡鑑定等相關證據,使原矢口否認犯案的涂嫌已坦承行兇。兇嫌並供稱之所以會連續殺人的犯案動機,是因蹲在路邊吸食強力膠,顏姓老翁突然質問他在做什麼,因而一時兇性大發,持刀將老翁砍殺身亡;至於會再殺傷另外一名張姓男子,是以為對方看到他身上的血跡和手上的兇刀,擔心殺人罪行被發現。
  檢方認為,連續殺人的涂嫌,雖是供稱吸食強力膠後犯案,但身心意識狀態應該還極為清醒。至於三月十日另外一名吳姓老翁被殺案,涂嫌則是不承認也不否認的態度,並推稱吸膠造成神智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