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9 21:44:00coolanews

員警配合詐欺集團詐領保險南檢羈押獲准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仲斌在偵辦案件中,發現在台南、高雄地區活動的詐騙團體假裝車輛失竊來詐領保險金,深入追查後,發現有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中芸派出所詹姓警員涉有重嫌,經發動搜索傳喚詹員與詐領保險金車主等六人到案說明,檢方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詹員獲准。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指出,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仲斌在偵辦案件中,發現在台南、高雄地區活動的詐騙團體從事假失竊車輛、詐領保險金的犯罪情事,經檢察官深入追查及比對已蒐集的相關證據及訊在押共犯後,發現有高雄市警察局員警涉有重嫌,即於前天指揮南檢黑金組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等單位,會同警政署政風室人員、林園分局督察人員,對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中芸派出所詹姓警員辦公室及住處等二個地點,同步執行搜索,並傳喚詹員與詐領保險金車主等六人到案說明。
 檢方查出何姓、張姓等人(二人都已在押)是在台南、高雄地區活動之詐騙團體,檢察官發現他們的犯罪手法是由何嫌出資,由張嫌先於今年二月二十日出面購買一部自小客車,並向一家產物保險公司台南分公司投保失竊險,張嫌於三月十八日凌晨一時許,向高雄市警察局謊報該車在高雄市岡山區失竊,等取得報案證明後,再向該產物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致該公司誤以為上開車輛確實已失竊,於五月二十五日理賠新台幣四百五十八萬三千餘元予張嫌,張嫌再將該筆保險金提領交予何嫌來朋分。
 張嫌後將該車開至高雄市林園區藏放後,再由詹員利用交通稽查之機會,假裝在該地點尋獲該「失車」,並聯絡拖吊車將該車拖回中芸派出所,詹員製作不實之尋獲證明及筆錄後,將該車發還予張嫌領回,涉嫌偽造文書並違法圖利何嫌等詐欺團體。
  張嫌取回該車後,不僅未向產物保險公司申報車輛已尋獲之事,進而還與韓姓男子共同書立不實之買賣契約書,假裝將該車出售予韓嫌,並前往監理所辦理過戶並更換車牌號碼後,將該車交予何嫌,使產物保險公司一直誤以為該車仍未尋獲,致何嫌等人因而獲得免將該車返還保險公司,而得繼續使用該車甚至變賣之不法利益。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詹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刑法之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得利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南檢認為本案涉及公益重大,保險金也是廣大投保人信託由保險公司管理的血汗錢,地檢署呼籲各保險公司若遇相類事件,而嫌疑重大者,請逕向地檢署舉報或送交保險犯罪防治中心平台分析,再透過保險犯罪防治中心蒐證整理證據後,移送檢察署偵辦,共同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