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6 21:41:45coolanews

左鄰右舍噪音要由警察處理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樓上住戶跑跳喧鬧、敲打樓板,左右鄰居夫妻吵架、彈奏樂器、電視、音響太大聲,都是居家常碰到的噪音,台南市環保局說,這類噪音不易用噪音計偵測,不屬於環保法令規範的噪音,需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遠親不如近鄰,能夠當鄰居也是一種緣份,左鄰右舍本該和睦相處,互相幫忙;每個人都不希望被噪音干擾,也不應該製造噪音影響別人,和諧互助才是鄰居相處之道。
  環保局表示,民眾對生活品質的要求愈來愈高,尤其是噪音問題最為明顯。根據環保局公害陳情案件統計,九十五年噪音陳情案件一八五六件,一百年增至三四二九件,平均年成長率約四%,顯見噪音問題愈來愈受重視。
  環保局說,居家生活或非營業行為產生的噪音通稱為近鄰噪音,與機器運作的噪音不同。機器運轉通常有是穩定且持續性,絕大多數可以用噪音計測量判定。
  但人為活動如跑跳、喧鬧等,則與人的情緒相關,發生時間不固定,具有不易量測及不具持續的特性,絕大多數無法用噪音計測量,故無法訂定管制標準規範,因此噪音管制法第六條中明訂:「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因此這類的生活噪音要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環保局接獲此類檢舉案件,會轉報市警局或派員會同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