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4 20:10:35coolanews

教育部針對代表台南市出國體育比賽補助說明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針對學校團隊代表台南市出國參加體育競賽的補助,教育局表示,台南市有關學校團隊出國參賽補助經費,係根據原台南縣市之最高標準擬定,而在國內參賽補助方面,也取消原台南市依名次補助規定,因此市府整體財政經費困難,但在棒球運動上其年度培訓經費及對國內外參賽方面,大致均未減少。
  教育局表示,有關學校團隊出國參賽部分,因每一種團隊會因性質、人數、遠近及該項比賽主辦單位提供的服務不同,故很難訂定一個統一標準;因此,對代表台南市或國家出國的隊伍,除基本的參賽補助外,對其特別因該次比賽需器材都請學校主動提出,教育局會考量其合理性及需求給予補助。
  此外,建興國中於出國比賽前,教育局曾主動請該校提出出國需求,而該校以一0一年曾報之經費概算提出,教育局予以退件,請其一般訓練所需由年度培訓中支應,並提出實際需求,經多次催請送件,至今均未重報,同時該校於比賽後二至三天的自由行程,教育局並不認為該由市府出錢(若考量學生的辛苦,多一天的活動,教育局原則上亦能理解)
 教育局長鄭邦鎮進一步表示,針對此次建興國中代表出國比賽,已依相關補助辦法予以補助一人五千元;比賽凱旋歸國後,也由教育局副局長黃緒信及相關同仁代表市府到校迎接,至於是否前往接機,則需依各種狀況斟酌。
 教育局表示,針對學校團隊代表出國參加體育競賽,均需衡量比賽之代表性、正式性及補助輕重,依據公平的補助標準予以補助;學校出國比賽拿到好成績,值得肯定,但對於後續引起外界誤解及爭議,鄭邦鎮局長已請校長檢送全案報告,並再加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