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5 21:45:30coolanews

曾文溪漂黃色污物台南市環保局出動稽查乃河道改道工程所致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曾文溪流域台一省道段傳出有綿延數百公尺漂黃色污物一事,環保局於昨天上午主動前往巡查,發現於曾文溪流域大內溪橋至曾文溪橋河段區間之水污染管制區有河道改道工程進行,現場怪手開挖之土方堆置於河道旁,土方經河水沖刷流入水體,影響河川水體水質,經現場蒐證錄影拍照依法告發,後續將處污染行為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昨天於台南曾文溪流域之曾文溪橋及大橋巡查,發現於曾文溪橋附近河面上漂浮懸浮物,似為比重較輕之砂質土凝聚而形成,另上游大橋附近河面上並無漂黃色污物之情事,環保局分別於該兩位置採取各一組水樣送驗,現場於曾文溪橋之採樣點PH檢測值為八點0九,溶氧量檢測值六PPM;大橋之採樣點PH檢測值為八點二一,溶氧量檢測值三點三一PPM,另檢測項目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氨氮及重金屬等,等檢測結果出爐後,再另行分析該河段目前水體水質之情況。
  環保局另於曾文溪流域大溪橋至曾文溪橋河段區間水污染管制區內巡查發現,污染行為人正於該河段進行曾文溪河道改道工程,現場怪手開挖之土方堆置於河道旁,土方經河水沖刷流入水體,影響河川水體水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五款,環保局並命該工程污染行為人於期限內完成防治水污染行為之改善措施。
  環保局局長張皇珍指出於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違者將決不寬待,依法告發,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心態,亦請民眾主動關懷環境,若發現其他污染源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八000六六六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