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4 19:04:19coolanews
南檢查辦環保業者只回收不利用造成爐渣山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指出,樺懋科技公司(址設台南市龍崎嶇楠坑里楠坑四十五號)經營廢棄物處理及回收事業,其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三日向台南市環保局申請為廢棄物再利用機構,經核准後於同年七月開始營運,並依法申報煉鋼爐渣之回收處理數量,而樺懋公司核准存放量為四萬五千公噸之爐渣,不得違法超收及申報不實。
惟樺懋公司明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於每月回收之事業廢棄物,即煉鋼爐渣與產出成品等數據應據實申報,經南檢調查樺懋公司於一0一年一月向主管機關申報其收取之煉鋼爐渣為二萬九千九百公噸,且樺懋公司一月之申報使用數量為亦為二萬九千九百公噸,故依樺懋公司申報進、出爐渣數量相同,廠區內應僅餘少量爐渣未使用。
但南檢派員於今年一月底,前往該工廠外圍蒐證,發現廠區內仍堆置有大量爐渣,形同一座「爐渣山」,顯見業者只回收不再利用,並向環保署申報不實,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八條申報不實及刑法第二一五條業務登載不實之犯嫌。
南檢林仲斌檢察官、黃銘瑩檢察官,於本月十三日上午指揮檢肅黑金專組檢察事務官、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及台南市環保局約五十人次,持搜索票前往樺懋公司搜索,於現場發現爐渣存量竟高達二十九萬多立方公尺,以爐渣之最低比重一點八計算重量,高達五十二點二萬多公噸的爐渣,仍堆放在該廠區,遠看儼然如一壯觀的爐渣山,顯見該公司僅回收爐渣而未實際再利用。
另現場尚見樺懋公司,任意將不明乳白色事業廢棄廢水,直接排放至其工廠前方之溪流中,致污染環境,亦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此部分由台南市環保局依法裁罰;負責人六十四歲的王松財,經檢察官訊問後坦承犯行而請回。全案由檢方調查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