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6 15:04:56coolanews
環境教育法實施半年環保局開出首張罰單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鹽水區莊姓男子去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除遭裁罰五千元外,依去年公布實施的環境教育法規定,應參加一小時環境講習,惟莊姓男子卻無故不參加講習,台南市環保局依違反環境教育法開出台南市首張罰單,開罰五千元及環境講習一小時。
環保局表示,依據這項裁罰結果,莊姓男子的環境講習時數增為二小時,已另排定講習時間地點,通知莊姓男子參加,若再無故不參加,將連續處罰,並提高罰款金額及講習時數。
環保局說,環境教育法去年六月頒布實施,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環保法令,罰鍰金額超過新台幣五千元以上,應接受環境講習一小時課程,莊姓男子去年六月三十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告發,去年十月環保局寄出通知書,通知莊姓男子應於十一月三日到環保局新營辦公室參加一小時環境講習。
莊姓男子因當天有事,申請延期上課,環保局准許延期,改為十二月二日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科育成中心訓練教室參加環境講習,惟莊姓男子接到通知但未出席。
環保局指出,除寄發通知書,承辦人員唯恐新法上路民眾不熟悉,還提前打電話提醒當事人,以免缺課受罰,但莊姓男子仍然缺席,也沒有請假,上課當天承辦人員再打手機連絡,但莊姓男子皆未接電話,只得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