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1 18:54:56coolanews

肺癌藥物治療新藥延長存活時間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肺癌是台灣十大癌症死因之首,非小細胞肺癌占肺癌八十五至八十七%,成大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蘇文彬指出,透過基因醫學研究及標靶藥物的開發,更讓肺癌治療,進入「量身訂製」的新時代,新藥物配合適當療法,可延長患者存活時間。
  蘇文彬醫師說,非小細胞肺癌主要包括腺癌、鱗狀上細胞、與大細胞癌,非小細胞肺癌依期別分三大類:一、早期(第一期、第二期)、二、局部擴散期(第三期)、三、轉移期(第四期)。肺癌的治療方式有手術治療、放射治療與藥物治療三種,一般而言,非小細胞肺癌第一期的治療以手術為主,第二期則以手術加上術後化療;第三期分二種情況,如果沒有肋膜積水,放射治療與化學治療並重,如果有肋膜積水,在治療上與第四期相同,以藥物治療為主。
  蘇文彬醫師表示,晚期肺癌的藥物治療,肺癌治療藥物分口服與注射劑型,目前治療肺癌的藥物依給予方式,分為口服與靜脈注射二大類。若依藥物的特性,則可分為傳統化療藥物及標靶治療藥物二大類。
  近年來,透過基因醫學研究及標靶藥物的開發,更讓肺癌治療進入量身訂製的新時代,有了較重大的進展。肺癌靜脈注射用藥方面,第一線肺癌化療藥物中,有五種為注射劑型。包括屬於「鉑化物」類的藥物如「順鉑」、「卡鉑」,以及「健擇」、「溫諾平」、「汰癌勝」(俗稱「太平洋紫杉醇」)、「剋癌易」(俗稱「歐洲紫杉醇」與「愛寧達」;「溫諾平」做為第一線肺癌化學治療藥物,同時也有口服劑型,而「剋癌易」與「愛寧達」不用於第一線時也可用於第二線。
  而靜脈注射標靶藥物「癌思停」與「爾必得舒」兩種新藥,目前也已有研究發現作為化療的合併治療藥物,對晚期肺癌的治療與病患的存活率有一定程度幫助,精確的療效仍在實驗中。化療則須選擇體力較好的病患,給予第一線含「鉑化物」類的藥物及第三代化療藥組合,最多四至六療程(約五、六個月)。針對第一線治療結束後的復發或惡化,則給予第二線治療,年紀較大的體力較好的病患亦可以接受化療,只要留意其化療藥物引起的副作用即可。
  蘇文彬醫師說,肺癌口服用藥治療藥物,包括「溫諾平」、「艾瑞莎」與「得舒緩」;其中「艾瑞莎」與「得舒緩」兩者為所謂「標靶藥物」,臨床效果不錯,副作用少,而且健保有條件給付。
  所有非小細胞肺癌病患,尤其是肺線癌,應該接受腫瘤上皮細胞生長因素接受體(EGFR)分析,如果有其對「艾瑞莎」或「得舒緩」較有效的突變處,則第一線即可以使用「艾瑞莎」或「得舒緩」,可以延緩病患惡化時間,惟目前「先用標靶藥物」或「先用化療藥物」,兩者對病患整體存活時間沒明顯差異。如果腫瘤的上皮細胞生長因素接受體(EGFR)分析,並無突變之處,則病人應接受化學治療,可得到較佳的效果。
  最近研究發現合併使用「愛寧達」加「順鉑」治療非鱗狀上皮的非小細胞肺癌,病患疾病復發與存活時間,皆會比「健擇」加「順鉑」好,而且副作用也相對較輕微。如果是「鱗狀上皮癌」,則其他第三代抗癌藥比「愛寧達」,更適合使用於治療鱗狀上皮癌,如「健擇」或「剋癌易」。
  蘇文彬醫師認為,肺癌患者抗癌藥物的選擇,應以量身訂製「個人化醫療」為優先,才能發揮最大的治療效果。